司法審理TDR依法「失據」 前金管會主委陳冲籲修法護人權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是否為《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爭論不斷,造成司法實務上有多起嚴重侵害人權之「冤案」,其中最受人瞩目的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涉嫌炒作臺灣存託憑證,一審遭臺北地院重判18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繫屬二審審理中。不過包括金管會前主委陳冲、前金管會專委林國全、前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郭土木,均已指明TDR未經主管機關核定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當然不可作為司法機關審判的依據,否則淪為法官造法,更對人權造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