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察開槍打死機車騎士! 差0.7秒被撞「合法使用警械」不起訴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警分局2名警員去年5月執行巡邏勤務,發現2名騎機車雙載的男子行跡可疑,但卻拒絕停車受檢,逃到1處死巷衝撞警員,其中1名蔡姓警員近距離朝對方機車開槍,結果打中楊姓騎士左後腰部,送醫不治。家屬控告蔡員過失致死罪,彰化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員當時反應時間極短,屬合法使用警械,予以不起訴處分。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警分局2名警員去年5月執行巡邏勤務,發現2名騎機車雙載的男子行跡可疑,但卻拒絕停車受檢,逃到1處死巷衝撞警員,其中1名蔡姓警員近距離朝對方機車開槍,結果打中楊姓騎士左後腰部,送醫不治。家屬控告蔡員過失致死罪,彰化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員當時反應時間極短,屬合法使用警械,予以不起訴處分。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1名梁姓女警,於3月31日晚間11點50分許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舉槍自戕。監察院今天(23日)表示,近年來警察自戕事件頻傳,影響警察士氣及形象至鉅,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已申請自動調查。監委提到,警大對梁姓女警的調查及處分是否符合正當程序?麻豆分局的內部管理、心理輔導、警械領用及管制等有無疏漏?均有待深入調查釐清。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今天是38婦女節,警察在公務體系中女性比率較低,還要兼值夜班與照顧家裡,壓力偏大。淡水警分局長彭正中精心準備「女神節」禮物,提前擺放在無線電櫃給女性同仁驚喜;板橋警察分局長陳宇桓為表達女性同仁辛勞及貢獻,特別幫每位女性同仁準備阿默蛋糕1份;三重分局則特別挑選三項禮品,包括有單柄原味雪平鍋、卡司庫水壺、真空隨行咖啡杯,讓女性同仁依自身喜好選擇。
前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曾姓副所長為追緝酒駕車輛開槍,不慎打死女乘客,家屬提國賠。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桃市府、八德分局共賠償家屬新台幣748萬餘元;市府說,會再研擬是否上訴。
【記者高鈞麟/台北報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已於今年9月30日經立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今天(19日)公布施行,內政部與警政署正針對新修正條文內容研商、提擬配套措施,以兼顧執勤警員及民眾權益。
【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30日)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的修法放寬警察執勤時,如遇緊急狀況,可彈性運用警械以外的物品;遇到危急生命情形時,可不經鳴槍警告直接用槍,以符合實務所需。
【記者高鈞麟/台北報導】台南殺警奪槍案震驚社會,立法院今天下午(30日)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讓警察在4種情況下,得以不需先對空鳴槍,直接射擊。不少基層警員對於修法則持保留態度,即使當下處境已符合用槍時機,可大膽用槍,但擔心稍有差池,未來要面臨訴訟、賠償,「除非到緊要關頭,最後還是不會開槍。」
【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立法院會今天(30日)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條文,明定警察人員在嫌犯持有致命性武器或攻擊意圖等4種情況下,認定將危及自身生命身體時,得以不需先對空鳴槍,直接開槍射擊,三讀通過條文也明訂開槍若致人傷亡,所屬機關應提供涉訟輔助及諮商輔導,讓警員無後顧之憂。
北市忠孝東路4段附近某迴轉壽司店昨晨發生2派人馬打架,姜姓男子與對方不認識,雙方口角,姜男嗆對方長得像茶碗蒸,雙方隨即發生扭打。警方把姜男等6人帶回,警詢後送辦。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南殺警案震驚全國,激起各界正視《警械使用條例》過時脫節,因該條例自2002年後即未再修正,立法院今召開黨團協商,討論2小時後達成共識,明確列出警員面臨犯罪嫌疑人持有致命性武器或攻擊意圖等4種情境,若認為將危及自身生命、身體,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相關修法將在明天立法院會力拼三讀通過。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在政見發表會講到治安時,提到台南、高雄甚至台北博愛特區均發生槍擊案,並表示今天高雄又發生槍案開了30多槍,蔡其昌副院長「應該要關心一下、表示強烈意見!」高雄市警局晚間表示,高市警方本(15)日大膽正確使用警械,遏止歹徒駕車衝撞警車危險行徑,強勢執法、逮捕犯嫌,「非槍擊案件!」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今開記者會披露指,北市正牌警察執勤時竟自行在制服上配戴寫著police,但色彩、製作如假換雷同全世界最大情色網站的商標。警員上街大玩情趣cosplay,路人只能目瞪口呆,傳已有調皮人士要向國際媒體投訴。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回應將徹查。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高雄1名李姓男子因涉嫌販毒遭逮,警方偵訊時雖坦承,但到了法庭上翻供,認為是因偵訊時被上銬,身體受不當限制情況下的自白,高雄地院法官最終判決無罪。警政署說,尊重法官之個人心證,但是呼籲法院在審酌員警於警詢階段是否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上銬之議題時,應謹慎考量是否確有壓制犯罪嫌疑人之自由意志而致不正詢問,並應重視第一線員警執法處理案件之人身安全及擔負的法律責任。
【記者葉先鵬/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黃姓男子(49歲),近期因女友家人阻止2人交往心情不佳,昨天(12日)晚間9時50分許獨自到七堵區某處超商飲酒澆愁,不料卻恰好碰見女友家人,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警方趕抵後,黃男仍情緒激動試圖攻擊他人,現場警員當機立斷開啟電擊槍,利用巨大電流聲恫嚇對方,這才順利化解衝突。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警分局海豐派出所2名員警昨天(13日)深夜執行巡邏勤務,在田尾鄉發現2名騎機車雙載的男子行跡可疑,2男拒絕停車受檢,逃到1處死巷衝撞員警,員警情急之下朝機車開了1槍,結果騎車的楊姓男子(39歲)中彈,最後停在1處土地公廟由友人通報119,送醫後仍傷重不治。彰化地檢署表示,將進一步釐清案發經過、值勤員警警械使用時機等細節。
【記者葉先鵬/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為展現打擊犯罪、保護少年的決心,昨天(30日)晚間由市警局長張樹德親自率隊,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首日」擴大臨檢勤務,首日共查緝詐欺案件3件10人、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件3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件2人,未來將持續針對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加強查察,同時呼籲家長們叮嚀孩子,妥善規劃假期活動。
【記者高鈞麟/台北報導】桃園中壢朱姓健身教練前天(20日)因買不到「義式舒肥黑胡椒雞胸肉」,竟情緒失控,大鬧超商、咆哮店員,又毆傷2名到場處理的警員。被打的警員手持警棍、朝已無攻擊行為的朱男連續揮擊12下,被質疑執法過當。警政署強調,警察執法除要確保執勤安全,也應符合法治要求及尊重人權價值,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強化警員執勤態度與技巧。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昨日桃園中壢「超商浩克」爆氣大鬧毆傷警員,結果反遭警員持棍痛擊12下,畫面流出後,多名律師在社群平台發文指警方涉執法過當,但也有論壇PTT鄉民認為「那些律師真的是讀書讀傻了」,浩克襲警後坐門口,沒有明顯投降動作,若趁隙再攻擊爆打警員怎辦?現實中遇到,誰能事後諸葛般地冷靜應對?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桃園中壢一名朱姓男子,20日疑因買不到想買的舒肥雞胸肉大鬧超商,甚至毆傷現場警員,遭壓制後,一名警員拿著警棍狂打朱男12下,頭破血流畫面曝光後,警員被認為執法過當,遭到記過2次,而所長和分局長也被懲處。對此,國民黨立委、警大前教授游毓蘭認為,面對台版浩克根本是全台警察日常,但對面徒手暴徒,警察能使用的東西有限,「面對這樣徒手的暴徒,到場的員警可不可以使用強制力,可不可以開槍?」
【記者羅琦文/高雄報導】高雄2名大學生因抽菸與宿舍樓管人員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處理,卻發現其中樓管李姓大學生隨身帶著3節甩棍,將李姓大學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最重可拘留3日或裁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