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指出,這波房市信用管制措施無預警上路,不僅會「錯殺」無辜換屋族,更可能出現許多 問題,例如金融業者「挾資金為王」,利用資金優勢夾帶金融商品銷售、調高利率等手 段,迫使消費者買單,造成市場亂象橫生。對此,房仲全國聯合會呼籲,政府在管制政 策下應統一放貸標準,避免橫生事端,導致「有關係就沒關係」,而「沒關係」的消費 者成為受災戶。

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房仲全聯會提供
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房仲全聯會提供

為此,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召集房仲全國聯合會不動產智庫總會長林金雄、會長 張欣民暨全體委員討論後,提出九大訴求,包括9/20前完成契約交易者不溯及既往,以及「先買後賣」之換屋期限從1年延長為2年、縮短新青安寬限期為3年、持有房屋達10年以上者應排除在本波信用管制之外、金融機構不應要求承貸戶購屋與房地產無關之金融商品,以及保障自用購屋者之房貸利率地板價加2碼為上限等9點。

王瑞祺直言,由於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已達37.5%,接近歷史高點,因此央行出重手打炒房,他質疑「央行為何不和財政部的房地合一政策同調?」包括房屋持有10年的自用、置產者不應列入打房範圍內,央行更應該鼓勵長期持有,讓願意長期持有者擁有更有保障的利率。

他建議提供房貸利率地板價(目前為2.185%)加2碼為上限提供給自用者,此舉可避免銀行不合理提高利率水位,再者,金融機構也應該依據實價登錄價格為鑑價基礎,避免大幅增加購屋者負擔;否則「銀行鑑價金額壓低、利率提升至3%以上,不僅自備款要準備更多、利率更是高到養不起房,最後只有銀行荷包滿滿,造成更不公平的獲利傾斜。」

最後,王瑞祺建議房地產政策應該由各部會協調後再行頒布,避免錯殺後再行修正的問題。業界向來對政府的金融管制措 施抱持支持態度,但任何政策的實施,都應建立在充分溝通及完整配套之上,倉促上路 只會帶來更多問題,不僅讓房仲業者疲於奔命,消費者更可能成為「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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