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表示,「三度羈押庭」11日下午登場,因此早上錄節目時還不知道結果,「但我其實也不用等到有結果,我已經有結論,不管最後押不押?甚至此案最後有沒有罪?鄭文燦的政治之路,已經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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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點出,10日高院二度更裁的新聞稿用詞,比起第一次有顯著差異,直接點出「五大不妥」,退回桃院交保的裁定,包括:

1 貪污是七年以上重罪,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
2 可能逃亡。
3 仍有影響力。
4 不排除還有未浮現的相關人。
5 網路發達,要勾串不難。

黃暐瀚說,「這五點寫完,說真的,除了收押,還能怎麼辦?」他感嘆,鄭文燦不是在出庭,就是在出庭的路上,臉上已經沒了「燦笑」,取而代之的是沈重、疲累與無奈。

他指出,先前新北市長民調,鄭文燦還高居綠營第一,如今官司纏身,宛若凌遲,不管最後司法有沒有還鄭文燦清白,政治上,都已經被判了死刑。

而11日傍晚,桃園地方法院裁定將鄭文燦羈押禁見,不過預計律師方面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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