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署指出,張姓男子是在2024年間多次無照駕駛,又不按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還違規停車,共計交通違規8案,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5萬餘元,張男另積欠健保費9案,連同交通罰鍰共積欠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張男案件後,立刻查調張男名下財產,經迅速執行其帳戶存款,僅查扣到2千餘元,通知張男繳欠又置之不理。
士林分署於是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市北投區的房產將出售移轉,因此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得知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立刻聯繫士林分署表明要願繳清全部款項,張男繳清所有欠款後,也順利完成交屋程序。
士林分署特別呼籲,民眾欠稅或罰鍰必須積極面對,誠實繳納,切勿置之不理,當案件移送執行後,務必主動向分署說明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千萬不要妄想脫產,否則財產不僅會被查扣執行、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甚至還有可能吃上毀損債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