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鄭案新任審判長潘政宏為司法官訓練所31期畢業,在桃園地院屬於相當資深的法官,其審判風格以穩健著稱;而受命法官田時雨,司法官訓練所64期畢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考上二等書記官後分發桃園地檢署,其後擔任地檢署資料科科長,2年多前考上司法官,今年受訓分發到桃地院,他在同事眼中是一位和善、標準顧家的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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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表示,鄭案原承辦廖法官於今年4月間因重病請假,迄今尚未銷假上班,孫立婷審判長於5至8月間代管案件,積極進行多次準備程序,勘驗錄音光碟。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依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之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就全部異動股之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

鄭案依此方式,公開人工抽籤分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法官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法官、陪席法官為58期蔡旻穎法官。潘審判長為司法官班31期,屬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信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