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在議員任內時許多人說他是鄭文燦乾兒子,很多人找他向鄭文燦關說,但其實「我跟他只是市長跟議員的關係」,他現在忙於經營事業,已經許久與鄭文燦沒有聯繫。
對於鄭文燦涉貪,王浩宇表示,過去一直聽到的都是鄭文燦拒絕某些人合法的捐錢,「他第一任後期到第二任真的是氣勢如虹,你認為需要收違法政治獻金嗎?」反倒是聽過很多人用他的名義在外面招搖撞騙,自己過去也曾多次提醒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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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認為這起案件蠻怪的,一來事情是很久以前,再者以鄭文燦的身分也沒必要去收非法的錢。「如果真有違法,那就辦吧!」他認為綠營向來都是勿枉勿縱,不像國民黨、民眾黨都是護航自家人說司法迫害,「我們不會護航,也沒有誰不能辦的,這就是民進黨。」
對此說法,黃揚明並不認同,建議王浩宇「這種時間點,最好安靜一點。」
黃揚明指出,除了政黨以外,一般政治人物合法的政治獻金只有在參選公職期間才能收,鄭文燦最後一次有資格收受合法政治獻金的時間是2018年連任桃園市長期間,之後就不能再收。而鄭文燦涉貪案的收錢時間是在2017年9月、金額500萬元也超過上限,很可能還會違反政治獻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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