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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篇文章分析了一名網紅是否會因公然猥褻罪而遭起訴的可能性。主要探討她的行為是否構成猥褻,拍攝地點是否算作公然,及是否有意圖給人觀看這些行為的法律判斷依據。

重點整理如下:
  • 檢視該網紅行為是否構成『公然猥褻罪』需考量其行為是否猥褻、地點是否公然,以及有無意圖供人觀賞的心態。
  • 猥褻行為是指客觀上可刺激性慾並引起羞恥感,有害社會風化,但定義隨社會變遷有所不同。
  • 『公然』的判斷依據是否有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並不需實際上被看到。
  • 『供人觀賞』所指的是行為人是否有主觀意圖讓外人看到猥褻行為。
  • 性影像上傳至付費平台,不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若影片內容已適當隔離無意揽受者。
自稱「台灣臀后」的知名網紅疑在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拍攝18禁影片。翻攝自X平台
自稱「台灣臀后」的知名網紅疑在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拍攝18禁影片。翻攝自X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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