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人事案未定 賴清德指定大法官謝銘洋代理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因仍有爭議,立法院迄今未審查,致使司法院正副院長懸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司法院日前依法呈請總統指定代理院長人選,總統已核示請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長職務。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因仍有爭議,立法院迄今未審查,致使司法院正副院長懸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司法院日前依法呈請總統指定代理院長人選,總統已核示請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長職務。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成立的「新國會智庫」今發布「反廢死公投併大選」民調。根據調查結果顯示,高達82.7%受訪者反對廢死,另外,民調也針對大法官釋憲後形同「實質廢死」的狀況,有80.5%受訪者表達反對。
【劉育良/綜合報導】死刑是否違憲?37名死囚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明天下午將做出宣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天下午表示,希望大法官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
【劉育良/綜合報導】死刑是否違憲?37名死囚提出釋憲聲請,憲法法庭明天下午將做出宣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喊話「大法官不要踐踏民意」,表示自己堅定反對廢死,反對賴清德政府繞過民意廢死的作法。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能理解廢死的價值但無法支持,若台灣未來能有精神疾病分級分流、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等措施,具備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她會支持廢死。
憲法法庭日前對死刑作出合憲卻限縮適用範圍的判決,引發各界議論紛紛。廢死團體批判政府漠視人權;反廢死團體主張「死刑已名存實亡」,認為政府罔顧民意。可見釋憲結果兩面都沒討好,也都沒打算買單。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死刑是否存廢爭議許久,台灣目前還有37名尚未執行槍決的死囚,他們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檢警偵辦沒律師、第三審審理時沒有律師、未進行言詞辯論或各審級合議庭法官未一致決,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出席國民黨 KMT 接班人計劃,強調要透過接班人計劃,繼續培養公共事務人才,並深化國民黨四大任務:保衛台灣、建設台灣、民主台灣、和平台灣。他表示,國民黨會繼續為民主自由、和平與發展努力;反觀民進黨一意孤行,創黨就是三件事情,堅持台獨、廢核、廢死,但世界上有誰支持台獨?廢核電從哪裡來?大法官實質廢死,只會傷害治安與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近日高雄高等法院就對有一名5度被判死刑的重刑犯更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這樣的判決結果等於敲響了司法已死的喪鐘,台灣還有司法正義嗎?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針對37名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裁定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而釋憲後後首件死刑案日前宣判,以鐵鎚殺害師鐸獎女教師的兇嫌劉志明,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痛批,這對被害者家屬與全國人民,無疑是敲響了司法公平正義的喪鐘。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針對37名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裁定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而釋憲後後首件死刑案日前宣判,以鐵鎚殺害師鐸獎女教師的兇嫌劉志明,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對此痛批此判決,「吹響大法官的還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死刑為我國刑法主刑之一,但近4年來重大案件均未有判死刑案例,法務部4年來也未執行槍決,政府遭外界質疑是實質廢死。而等待槍決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宣判「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判處死刑,等同於設下重重關卡。對此台南殺警案被害人凃明誠二姐坦承「很失望」;至於會換來什麼後果,她語氣無奈的說「只能社會大眾共同承擔。」
【黃詩淳/綜合報導】藝人白冰冰愛女白曉燕1997年遭綁架撕票,離世至今已經27年,日前37名死囚的「死刑釋憲案」結果出爐,宣判部分合憲,卻替判死設下八個標準,引發爭議,白冰冰不僅多次表達反對廢死,近日再發文吐露被害人家屬的心聲。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以16字總結表示,「八大關卡,文字遊戲,實質廢死,不是進步」,既然大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人民會告訴大法官,這是跟台灣的民情背道而馳。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日前才針對死刑做出有條件合憲,遭在野黨及多數民眾批判等同實質廢死,更有9成網友不認同,而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發生的校園割頸命案,行兇的郭姓乾哥與涉嫌教唆的林姓乾妹,今年5月被依殺人罪起訴,受害死亡的楊姓男同學家屬雖獲新北地檢署決議補償180萬元。不過,就在全案一審將於下周一(30日)宣判前夕,楊父昨天特別向政府喊話,「反對廢死,盼司法還他兒子公道!」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另外,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檢察總長不得對犯下殺警、性侵殺人、強盜殺人、分屍案的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林士為/綜合報導】憲法法庭20日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對此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指出,大法官不敢明目張膽違反法律情感判決死刑違憲,騙社會有條件合憲,有條件卻等於不合憲,大玩文字遊戲,他痛批「請問大法官跟詐騙集團有什麼不同?」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灣目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有邱和順等37人,他們全都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曾遭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不過,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堅持殺人罪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最嚴重犯行,以死刑作為法定刑最高刑度,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反對廢死。廢死聯盟等團體則認為,殺人機器應被銷毀,死刑必然違憲。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辯論終結後,今天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
【林士為/綜合報導】台灣尚未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發文表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朝徹底癈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