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國中校園歌喉殺人慘劇發生在去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高中附設國中部的15歲郭姓男同學,當天上午與另名楊姓男同學吵架,2人爭吵後進而扭打,郭男在衝突過程中情緒失控,突然拿起藏在身上的彈簧刀狂刺向楊男頭部及脖子,致楊男脖子噴血、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急救後楊男一度恢復心跳,但最後還是沒有生機,隔天晚間宣告不治,此案曝光後成為全台矚目焦點。
全案起因於一名女學生到楊姓同學班級找閨蜜時,楊男對女生說:「妳又不是我們班的」,女學生不滿被楊男喝斥還趕出教室,於是找乾哥郭姓男同學找楊男理論,豈料,2人先發生口角,最後演變全武行,郭男就在憤怒之下,掏出預藏的彈簧刀朝楊男頸部、頭部狂刺,致楊男命危。
警消人員據報到場後,發現楊姓男同學已無生命跡象,經緊急止血後送醫搶救,醫院還用葉克膜搶救,楊男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不過,搶救1天半後仍宣告不治。
新北地院今年3月21日裁定「乾哥」郭男與共犯「乾妹」林姓女同學,一併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對2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5月9日起訴乾哥、乾妹,全案因事涉《少年事件處理法》,全程採不公開方式處理。
由於《刑法》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的行為,得減輕其刑,且依法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在審判實務上對少年犯幾乎都會減刑,要判「乾哥」、「乾妹」死刑機率微乎其微,況且,死刑釋憲判決已闡明,必須是最嚴厲的犯罪行為且各審級法官要一致決,門檻極高,何況被告又是少年。
對此,被害楊姓男同學的父親,昨天向政府喊話,「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他還強調,「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