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大亨」撿屍2女還下藥!拍生理期特寫逼口交 重判15年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曾開設遊艇公司的張志傑,被控2016年撿屍性侵一名酒醉妹,賠100萬元和解後被判刑2年、緩刑5年定讞,緩刑期間又於2018年在錢櫃KTV前撿屍一名女子,扶去旅館後發現她生理期,仍口交性侵還拍性影像,一個月後,他又在咖啡廳隨機在一名正妹的奶茶裡摻FM2,所幸正妹頭暈離開向母親求助,逃過一劫。一審依乘機性交等罪判張男9年,但他在二審期間潛逃,去年9月雖拒捕拔槍抗拒,仍被警方逮捕歸案,二審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15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