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首訪說,所提的資料都是有憑有據,他還秀出傳票強調,當初提供訊息前與律師、證人討論並具結,訊息公開後又陸續有其他證人跳出來,代表鄭文燦的確有到澳門、有到賭場、在有女陪侍的場所喝酒,當時認為,站在公務員立場,涉足不正當場所就是記一大過,何況他貴為行政院副院長,沒資格帶領公務人員,也是基於此才爆料。
林國春還指出,會建議檢察官借提鄭文燦下次開庭時當面對質,也會帶證人出庭當面對質,因為證人就是在澳門親自看到鄭文燦與詐騙集團的首腦秦庠鈺一起喝酒,秦庠鈺不僅是道上兄弟也是詐團首腦,秦的手下透過管道跟他說鄭文燦就在現場,只是不方便出面,相信陸續會有其他人願意出來作證。而另名在澳門經商的台灣人也指證歷歷,提供鄭文燦在澳門吃了多少錢,開了多少酒,全部鉅細靡遺地提供資料。
涉貪在押的鄭文燦於去年10月大選時期,繼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與中國籍女子婚外情照片曝光同時,網路也出現疑似他在與女子擁抱,還與女子進入疑似飯店房間影片,鄭文燦隨即發文指出影片被剪接、移花接木,並表示已透過律師對散播影像的側翼粉專提告,要追查影像來源,還原真相。
直到去年11月13日,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開記者會,再爆料鄭文燦捲入「帶小姐進房間」錄影帶風波,指控鄭曾接受詐團首腦秦庠鈺招待,前往澳門「喝花酒」被目擊者拍攝,且爆料證人就是同行人士。
林國春當時指出,爆料者說鄭文燦接受秦庠鈺招待到澳門出入聲色場所,其中一段影就是在澳門「凱旋門」飯店門口,招待地點是該飯店5樓的9號招待所,且有數名中國籍小姐陪侍。
鄭文燦則在林國春爆料後聲明,強調他並非影中人,並指出「在缺乏事實證據下,找不知名人士,以變音方式,加上P圖當證據,任意編故事,偽造情節,這種無中生有、不折不扣的假爆料、真抹黑。這種超級奧步已經是真實的惡意行為,一樣會委託律師提出告訴,遏制這種低級抹黑。」
鄭文燦日前被控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北檢偵辦他控告林國春妨害名譽罪案,今日傳林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