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台北地院9月29日裁定李文宗羈押2個月,檢察官於羈押期間10月4日、17日、25 日、11月6日、8日、19日提訊李文宗6次,而李文宗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等,且與共犯、證人間的供述歧異,又有同案被告橘子許芷瑜滯留國外被通緝,仍有相關事證尚待追查,認李文宗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風險提升而難以追訴,因此今早向台北地院聲請延押李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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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朱亞虎,北檢認為,朱亞虎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審酌朱亞虎涉及的相關案情與犯罪事實,經羈押期間提訊多次後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然有羈押事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因此今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今天上午收案,法官閱卷後未開庭就直接裁定朱亞虎200萬元交保。

朱亞虎的律師及家屬於下午2時30分帶著200萬元現金抵達北檢法警室辦保,待台銀駐北院行員數完鈔票,確認200萬元無誤,完成辦保程序後離開。北院指出,法官會將釋票先傳至北所,以便北所進行釋放作業,釋票本則傷晚會由法警隨返所警備車交給北所後,朱亞虎即可離開。

朱亞虎獲北院裁定200萬元交保,他的律師與家屬下午2:30赴北院辦保後離開,朱預計北所收到釋票後即從北所離開。張欽攝
朱亞虎獲北院裁定200萬元交保,他的律師與家屬下午2:30赴北院辦保後離開,朱預計北所收到釋票後即從北所離開。張欽攝

北檢強調,因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假帳2案的在押被告是否聲請延押,備受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審酌公共利益維護與合法權益保護,認為有說明必要,因此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發布新聞。

由於李文宗是柯文哲高中同學,又跟隨柯文哲自北市府、總統大選至今,他在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假帳案中扮演重要且關鍵角色,大選後,柯文哲的競選總統政治獻金被踢爆申報不實後,北檢今年8月以證人約談李文宗,9月3日改以偽造文書罪被告身分諭令他200萬元交保。同月28日,檢察官針對京華城弊案2度搜索,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到案坦承曾以人頭捐贈政治獻金210萬元方式,為京華城容積案行賄,還傳訊息給李文宗,但李否認,2人均被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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