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家屬貼文寫道,法官不僅笑著訊問被告,讓家屬很不舒服,審理過程還法官很給被告機會,一直讓他答辯為何做了這些事、問他有什麼話想說、或者時間重來還會這樣做嗎?你做這件事是有甚麼地方是被同情的嗎?等等,但被告的答案全都是被告一旁的律師在旁教他講的,「法庭就這麼小,想聽不到都難,難道主法官(審判長)你看不出來?」

家屬不滿,法官認為被告個性良好、不會與人吵架,但被告朋友來作證,卻查出一堆案底,「超級多行車糾紛 ,還會家暴母親,我真的不懂這位二審主法官你的想法是怎樣...」

家屬並控訴:「審判最後,主法官(審判長)詢問犯人說『你有甚麼話想對家屬說嗎?』結果犯人長達五分鐘一句都說不說,現場就這樣安靜,連旁邊書記官都已經記錄『犯人:不答。』結果主法官看到,又馬上再詢問一次『你有甚麼要跟對方家屬說嗎?』犯人依舊不回答。」

家屬怒斥「這是人說的話嗎」

「最後還是他旁邊的律師說『你趕快跟對方家屬說對不起』,然後犯人才說『x爸爸、x媽媽對不起』,然後記錄書寫成『犯人跟對方父母道歉』。」

家屬貼文質疑:「是人都看得出來,這真的有悔意嗎?這是該有的態度嗎?」

另外,家屬還揭露審判長詢問張男,是否有辦法支付賠償,「結果犯人竟然是說『我會叫我母親出50萬,然後其他慢慢還,然後母親就去住安養院就好」。家屬貼文怒斥:「聽到差點沒爆氣,這是人說的話嗎?家暴母親,出了事還叫母親出所有積蓄,然後送去安養院,天啊~這還是人說的話嗎?」

假釋年齡竟成輕判理由

此案判決指出,張男個性易怒,常以暴力處理問題,曾多次因為行車糾紛打傷人,但都因為對方事後撤告而脫身,黃女與他交往時也多次被他家暴。

一審認定張男在勒斃黃女前,先買一把西瓜刀並上網搜尋「用刀」、「健身教練殺人」等資訊,還傳訊給好友透露因為黃女移情別戀,想殺掉她,可見張男預謀殺人,日前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推翻「預謀殺人」的認定,以張男仍無法割捨對黃女的感情等理由,改認他一時氣憤而行兇,甚至罕見地以「黃男現年35歲,若判無期徒刑最快要60歲才能假釋,到時恐難回歸社會」為理由,硬是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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