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與姜麗香聯繫,她表示正忙著從法官辦公室搬去事務官辦公室,也正搜集、整理上訴二審的資料,她還說:「本來明年打算要退休了...。」語氣低落無奈。

前法官姜麗香。翻攝臉書/士林少輔組
前法官姜麗香。翻攝臉書/士林少輔組

少年遭安置機構主任「打手槍」

全案起因是姜麗香2017年裁定將一名15歲少年安置於台東某機構輔導,2020年8月間,少年透過伯父向士林地院保護官反映遭安置機構的主任林男「打手槍」性侵,姜麗香獲報後,本想聯繫台東地院主任保護官洪幸(另由懲戒法庭審理)就近前往瞭解、處理,但因洪幸已下班,聯繫不上,姜麗香就將此事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法官,藉由侯弘偉與洪幸取得聯繫。

洪幸訪視少年後,打電話給姜麗香,告知少年坦承是「亂講的」,並由少年親自在電話中向姜麗香表示是他酒醉後亂講,但這名少年隨即又告訴士林地院保護官,因為洪幸不相信他的指控,才會在電話中向姜麗香表示是亂講。

保護官向姜麗香報告後,姜表示她個人不贊成通報,但仍請保護官本於職務上確信去辦理,這名保護官礙於姜麗香的意見,未立即依法通報,後來因為有其他保護官介入關注,少年遭性侵案才被通報並法辦林姓主任。

2法官被判免職

而侯弘偉獲姜麗香告知林姓主任涉嫌性侵少年後,竟主動與林男傳LINE,林男問侯弘偉:「通報內容有提到我打他之類的嗎?」侯弘偉回稱:「講抓傷脖子及滿18歲後數次打手槍。」涉嫌對林男揭露性侵害通報表記載的秘密事項,不過,台東地檢署偵辦後以「查無犯罪事實」而簽結。此外,侯弘偉收到林男傳給他的辯護狀,還向林男提供法律意見及訴訟攻防建議。

職務法庭一審認定姜麗香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規定,並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侯弘偉提供林男法律意見,形同介入或影響林男性侵案件辯護方向,動搖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賴基礎,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審酌後判決將2人免除法官職務,分別轉任原法院司法事務官。

今天到司法院聲援姜麗香的100多人,在烈日下舉著「獻身司法30載 不要錯殺好法官」、「深耕前線30年 迷途少年守護天使」標語,表示姜麗香在30年法官生涯中,除了擔任少年庭法官,過去在刑事法官任內審過汐止王柏英兄弟狠心殺警奪槍案、呂介閔被控殺害女友冤獄案、內湖美髮師遭枕邊人棄屍案,都是社會矚目大案。

聲援團體強調,尤其呂介閔冤獄案,她接手時是一件懸案,經過層層抽絲剝繭費盡心力審理,推翻調查局的測謊結果,判處呂介閔無罪,與多年後DNA鑑定技術發達後,鑑定出凶手不是呂介閔的結果一致,顯示她是一位用心認真、努力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好法官,因此檢察官、律師、社工師、兒少輔導機構團體,甚至被她收容或感化的少年及家長,都對她感到敬佩和感恩,願意站出來聲援、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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