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提告控訴,2020年7月14日,立院爆發衝突,當時陳雪生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她當下感到不適,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雪生竟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范雲憤而請求精神撫慰金50萬元。
陳雪生則辯稱,他沒有故意用肚子觸碰范雲,當下為了避免和她有身體接觸,有把手放在同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的肩膀上,但陳抗活動難免會有肢體接觸,至於被控不雅回應,陳雪生表示,是為了防止范雲轉移人事審查案的焦點,且這些言論並都是通俗用語,沒有侵害到對方。
一審法院認定已構成性騷擾,判陳雪生要賠8萬元給范雲。
此外,范雲在事發後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市府已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依法可對陳雪生處以1萬至10萬元罰鍰,但北市府並未透露具體的罰鍰金額。
陳雪生則不滿,2021年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范雲誹謗、公然侮辱,指稱范雲2020年7月在立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於台北地院門口接受媒體訪問,還應邀參加周玉蔻的廣播節目誣指他性騷擾,但法院一、二審都認為范雲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並非以損害陳雪生名譽為目的,2022年6月已判范雲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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