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滿6個月以上,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即可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投保單位只要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即可同時為員工申請津貼及續保。除了紙本申報以外,「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亦可線上申報育嬰續保。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11年申請育嬰續保人數為8.7萬人,較110年度(7.9萬人)成長約8千人,其中男性申請比率由19.74%成長至24.66%,顯示我國隨著性別平權觀念推廣,養育分工觀念已逐漸改變,更多父母選擇共同分擔子女照顧責任,並透過申請育嬰續保,讓保障延續育兒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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