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戶外工作,裝備要齊全。
颱風期間仍需外勤工作的勞工,雇主應提供基本的防護設備,包括安全帽、救生衣、通訊器材與安全交通工具等,以防突發災害。勞動部也有「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可供下載,幫助雇主針對危害進行風險評估與控管。
二、危險地區作業,要有撤離與通報系統。
像是在鄰近水域、土石流潛勢區、或山區工作,雇主應建立可以即時通報的撤離機制與救援流程,確保員工在災害來臨前能迅速脫離現場。
三、修復工程須加強邊坡與落石防護。
進行道路修復、邊坡加固或開挖工程時,要清除鬆動土石、設置擋土牆,並派員監控邊坡狀況,防止落石砸傷人員或機具。
四、建築工地與塔吊設施要強化固定。
施工架、帆布、招牌與工地圍籬必須加固,避免遭強風吹落;塔吊則需固定塔柱、放下吊臂並停止作業,風速超過每秒16公尺時更要全面停止吊掛。
五、災後復原作業潛藏多重風險。
像是橋梁、屋頂修繕或拆除工作,應繫上安全帶、使用安全母索或防墜設備。清理地下室或下水道時,務必先通風並檢查氧氣與有毒氣體濃度,避免缺氧或中毒。若環境潮濕,也應安裝漏電斷路器防止觸電。
六、颱風天沒上班不能算曠職。
只要工作地、住家或通勤路線有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沒上班不能算曠職,雇主也不能扣全勤獎金或要求補班。如有必要安排人員出勤,應事前協議補償條件並提供安全交通方式,例如派車或搭計程車。
勞動部強調,天然災害發生時應以「人命安全」為最優先考量,雇主務必主動做好防災措施,若勞工因此受傷或出事,雇主將依法究責並須補償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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