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在粉專上表示,今年端午節(5月31日星期六)是國定假日,如果這天是勞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日,雇主應依法放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不過,「端午節」如果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該要在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天,補假當天性質就是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補假當日有出勤,工資也要加倍發給。

連假加班薪資 計算方式一次看

勞動部指出,端午節3天連假,工資計算方式不同:

1、5/30(五)國定假日(勞雇雙方若約定於5月30日補假)

勞工同意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再加給1倍工資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2、5/31(六)休息日

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加班費

3、6/1(日)例假日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以上適用於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

翻攝《勞動部》粉專
翻攝《勞動部》粉專

端午連假上班未補休 依法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強調,雇主與勞工約定採「排休」或「擇日補假者」,應與勞工明確約定休(補)假日期,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若事業單位有違反上述規定,可依法罰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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