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相信菸害防制法在春節後很快就會上路,本次得以修法成功,一方面是政府發現、電子煙造成人體健康危害不容忽視,另一方面卻是為了讓加熱菸合法,目前通過的專業名詞用語頗為模糊不清,如「類菸品」在本次修法中用以指稱「電子煙」,在國際上從沒有前例,而「指定菸品」需健康風險評估,則形同「空白支票」。

姚思遠解釋,「健康風險評估」是因應新興菸品而出現的機制,在此之前,紙菸等傳統菸品並不需要經過此一關卡,因此雖本次修法將加熱菸視同菸品,但若沒有進一步由政府單位公告為「指定菸品」,原應被嚴管的加熱菸,仍不需要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因此在母法上路前,還有許多前置工作需要準備。

針對菸害防制法新版上路的前置工作,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則指出,政府部門應執行的準備包括3大項,第一項即「公告加熱菸為指定菸品」,除前述健康評估風險問題外,新法也僅針對「指定菸品的必要使用組合元件」進行管制,包括禁止特定之促銷或廣告行為、免費供應、提供給未滿20歲民眾等,若加熱菸未能在新法上路前、或新法上路同時公告為指定菸品,恐造成管制空窗期,讓廠商大肆廣告、贈送。

林清麗指出,將加熱菸納入指定菸品後,目前超過5萬個零售商有販賣菸品,需要更改警示公告,不只要將原本的禁菸年齡從「18」改為「20」,還需要加註「禁止供應予菸品或加熱菸載具」,否則將有違法之虞;第三項即在新法上路前,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將加熱菸菸草柱確實納入管制範圍,並要求新法公告實施日前,市面上的加熱菸菸草柱必須完成申報,否則均屬違法。

此外,林清麗警告,若沒能完成前述準備工作,待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仍將出現加熱菸亂象,因為加熱菸載具被當作一般商品,菸商將立起無數廣告燈箱、出現青少年櫥窗秀、邀請促銷推薦女郎、張揚設立展示店,連公車站牌、派對、音樂大賞都將被加熱菸商入侵。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則呼籲,菸品成分、添加物申報等也亟需改進,加熱菸除含有傳統菸草的有害物質外,至今其他添加物細節與相關危害都還是個謎,醫界、學界都無從得知,目前除推測含有促進煙霧產生的添加物外,亦可能有促進尼古丁吸收的添加物存在,此方面也希望政府嚴格把關、揭露。

吸煙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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