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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一鮑魚」前董座炒作TDR!重判17年半 犯罪所得4.4億沒收

「連一鮑魚」前董座炒作TDR!重判17年半 犯罪所得4.4億沒收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曾任「連一鮑魚」董事長的股市聞人鍾文智被控2010年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以大量人頭帳戶圈購在證交所上市交易的歐聖、揚子江等多檔TDR,再以連續相對成交、高買低賣或虛掛買單等詐偽手段操縱價量,獲利4億4132萬餘元,高等法院認定他觸犯《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洗錢罪,合併判刑17年6月,犯罪所得4.4億餘元全部沒收。

TDR炒股遭判刑是冤獄? 金管會三點駁偽造文書

TDR炒股遭判刑是冤獄? 金管會三點駁偽造文書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日澄清TDR爭議指出,媒體報導某教授宣稱900號公告為他所承辦,經查後並非他承辦的案件,民國76年公布900號公告時還沒有TDR產品,但是後來TDR出來就是符合900號公告的範圍,依據證交法要規範。

學者站出來! 槓金管會籲 TDR修法納規範

學者站出來! 槓金管會籲 TDR修法納規範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立院財委會今天舉行臺灣存託憑證(TDR)之修法公聽會,金管會出具報告基於合法等3大理由拒絕修法,不過不少權威學者如金管會前主委陳冲、輔大郭土木教授等人,都持相反態度,認為TDR並非臺灣證交法上的有價證券,如果冒然以刑責科罰民眾,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最嚴重恐導致冤獄發生。

金管會捲入TDR修法、 im.B爭議 網友諷「偽造文書+背書」該下台

金管會捲入TDR修法、 im.B爭議 網友諷「偽造文書+背書」該下台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金管會最近因臺灣存託憑證(TDR)的修法爭議,遭社會各界砲轟有偽造公文之嫌,沒想到喧騰一時的「im.B」詐騙吸金案,又被爆出其竟可參加由 金管會指導、金融研訓院主辦的「FinTech Taipei 2022台北金融科技展」,官方審核大有問題,該機構在批踢踢掀起熱議,網友直言,前幾天的TDR偽造文書害人坐牢,現在又幫詐騙集團背書,金管會主委該下台負責。

TDR定位不明恐違反人權? 金管會四點說明

TDR定位不明恐違反人權? 金管會四點說明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部分學者認為TDR未於證券交易法(證交法)或依該法核定為有價證券函令中明確列舉,未符法律明確性及罪刑法定主義,有損害人權之虞,金管會提出四點說明,強調無違反人權。

TDR為本國有價證券! 他舉三大重點證明籲修證交法補漏

TDR為本國有價證券! 他舉三大重點證明籲修證交法補漏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近年以來對於臺灣存託憑證(TDR)是否屬於我國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的範圍,引起諸多爭議,有律師指出,司法實務上並已有四起冤獄判決,認為TDR為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而以證券交易法處罰人民。他也列出三大重點,直指TDR就是本國證券,呼籲金管會匡正錯誤,趕快修法來保障人權。

TDR修法爭議燒進PTT成話題 網友狠批:金管會造假害人坐牢

TDR修法爭議燒進PTT成話題 網友狠批:金管會造假害人坐牢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灣存託憑證(TDR)是否屬於我國或外國有效證券的認定上,立法不夠明確,更被法界質疑造成冤獄發生,有戕害人權等爭議。立法院日前召開公聽會,但金管會仍拒絕修法,但TDR的爭議卻意外在批踢踢(PTT)等論壇激起火花,網友普遍認為金管會造假,更憂心不知道已包庇多少行政漏洞。

TDR非證交法規範「有價證券」 律師點出關鍵「已違罪刑法定原則」

TDR非證交法規範「有價證券」 律師點出關鍵「已違罪刑法定原則」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爭議一波接一波,法界學者、法律專家、人權團體等權威人士,都難以接受主管機關侵害人權的解釋,紛紛跳出來抨擊官署謬誤。律師賴建岑統整目前學理通說,皆一面倒地指出「 TDR不是有價證券」。賴認為,若主管機關與法院硬是指鹿為馬,以行政命令將TDR認定為《證交法》的有價證券,就是沒有法律依據,枉法以刑加諸百姓,明顯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TDR爭議恐致冤獄!專家學者端證據 律師:有望開啟再審程序 

TDR爭議恐致冤獄!專家學者端證據 律師:有望開啟再審程序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到底屬於我國或外國有價證券爭論不休,儘管多數法界學界人士認為,我國因未將TDR明文入法,造成不少投資人因炒作TDR遭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刑,其中最知名就屬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13年前的聯環TDR案,遭判刑1年8月定讞。近期不少《證交法》、《刑法》學者專家多次以研討會、發表文章的方式質疑,鍾本人也提出新事證於最高法院,律師庭後表示,有信心在法官公正專業之下,可望「起死回生」開啟再審程序。

TDR未明文入法釀冤案 朝野立委憂戕害人權!速修《證交法》成共識

TDR未明文入法釀冤案 朝野立委憂戕害人權!速修《證交法》成共識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適法性爭議不斷,多數法界學界人士認為,我國因未將TDR明文入法,造成不少投資人因投資TDR遭違反《證交法》判刑。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戴銘昇曾表示,美國與日本發行的存託憑證都屬於該國的「本國」有價證券,實在沒有理由認定TDR在台灣屬於「外國」有價證券,未將TDR明文入法,恐有違法律明確性、授權明確性及罪刑法定原則等違憲疑慮。朝野立委也多認同表示,將針對《證交法》盡速進行修法,讓極具爭議的TDR正名,以免戕害人權。

金管會TDR爭議未決 再爆與「im.B」主嫌合影幫背書

金管會TDR爭議未決 再爆與「im.B」主嫌合影幫背書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金管會最近因臺灣存託憑證(TDR)的修法引發爭議,遭砲轟「假造公文還硬坳」,現又捲入喧騰一時的「im.B」25億元詐騙吸金案,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出,im.B竟參加由金管會指導、金融研訓院主辦的「FinTech Taipei 2022台北金融科技展」,他痛批,民眾看到政府認證的廠商,當然深信不疑,「請問金管會,到底是怎麼審核參展廠商?」「怎會變成幫詐騙集團背書?」

適法爭議!最高法院2裁定打臉金管會 TDR「非」900號公告核定範圍

適法爭議!最高法院2裁定打臉金管會 TDR「非」900號公告核定範圍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是否屬於我國《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的範圍,近年來爭議不斷。金管會以《證交法》第六條第1項「76年900號函」為核定TDR為有價證券依據,但最高法院105及107年判決,卻採《證交法》第22條第4項「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為核定依據。權威律師批評,最高法院雖打臉金管會900號函核定說法,但最高法院認為募發處理準則為核定依據,已屬法官造法,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TDR核定有誤恐侵害人權 學者援引日美為例打臉金管會

TDR核定有誤恐侵害人權 學者援引日美為例打臉金管會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1日)日針對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傳喚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戴銘昇到庭為法律鑑定,戴銘昇針對台灣存託憑證(TDR)是否為《證券交易法》上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等法律議題時,舉日本、美國的JDR與ADR為例,各為日、美「國內」有價證券,由此法理邏輯推知,TDR亦為台灣的有價證券,與金管會所述完全不符。

TDR爭議財經、法律專家都在罵 規範不清楚!陳冲挺修《證交法》

TDR爭議財經、法律專家都在罵 規範不清楚!陳冲挺修《證交法》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我國發行已久的TDR(台灣存託憑證)是否屬於「有價證券」,為《證券交易法》管理範至今混囤不明而導致亂象橫生;今年5月立委余天等人推動部分條文修改草案,多位民間法律與財經專家也在各大媒體論壇發表看法,直指財政部金管會始終欠缺明確規範,行政院前院長陳沖也跳出來批評,「列舉這麼少、概括承受卻如此廣」,會造成適用上的困擾,支持修法讓有價證券定義明確。

批TDR適用法條有疑義害入冤獄 他怒告金管會偽造文書

批TDR適用法條有疑義害入冤獄 他怒告金管會偽造文書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過去曾有4名投資人因買賣「臺灣存託憑證」(TDR),遭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決有罪並發監執行,此舉引起法界批評法院胡亂判決、戕害人權。其中一名因此入獄3年2個月的鄒官羽,認為當初是被金管會所欺騙陷害,已委託律師向金管會提告偽造文書。

拒認權威說法!仍採900號公告核定TDR 法界批金管會硬凹理由曝光

拒認權威說法!仍採900號公告核定TDR 法界批金管會硬凹理由曝光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臺灣存託憑證(TDR)的法律爭議,愈演愈烈,曾遭法院以炒作新傳媒TDR,判刑3年2月定讞的鄒官羽,日前委任律師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於金管會在104年及109年二次發公函給公務單位,表示TDR屬於財政部76的900號公告,核定之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根本扭曲財政部證管會第二組於76年公布900號公告的真正意思,害他枉坐冤獄,對該二份函文之承辦人,涉犯刑事偽造文書罪嫌,提出刑事告訴。而律師也批金管拒絕承認時任承辦人郭土木的權威說法,涉及行政怠惰侵害人權,直斥金管會此舉為掩蓋其行政怠惰、冤獄國賠的責任。

TDR這原因不適用「財部第900號函」 關鍵證人說話了!「他」的18年刑期恐成冤判

TDR這原因不適用「財部第900號函」 關鍵證人說話了!「他」的18年刑期恐成冤判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灣存託憑證(TDR)究竟是國內還是國外有價證券?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傳喚關鍵證人輔仁大學學院院長郭土木來當「關鍵證人」而非「鑑定人」,係因其在財政部發布76年第900號公告時,正任職於當時的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第二組,也是處理該法條單位。郭土木庭上證實發布該公告時,「未將TDR包括在核定之範圍內」。證詞一出,法界有人跳出來批評,去年遭重判18年的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成了司法、行政權衝突下的代罪羔羊,法官先前判決引用錯誤鑑定人說法,國內當時根本未將TDR明文入法,判決有違法律明確性,恐致冤獄發生。

台灣存託憑證TDR「認定」爭議 中華人權協會籲速修法護人權

台灣存託憑證TDR「認定」爭議 中華人權協會籲速修法護人權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台灣存託憑證(TDR)的究竟是海外證券還是我國有價證券,議題爭議不休,由於初始發行時未被列入《證券交易法》管理範疇,之後被金管會補充認定納管,導致不少投資者涉官司遭重判。對此,中華人權協會今(26日)日召開研討會,理事長高思博與前行政院長陳冲等人強調「民刑分途」,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法,減少空白刑法侵害人權的問題。

TDR未被核定《證交法》有效證券 法界人士:漠視「罪刑法定」將致冤獄叢生

TDR未被核定《證交法》有效證券 法界人士:漠視「罪刑法定」將致冤獄叢生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日前舉辦的「2022年焦點人權研討會-有價證券的正名與人權保障」,由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客座教授林國全、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戴銘等國內法界重量級教授接力上陣,釐清「台灣存託憑證」與證券交易法間的關係。戴銘依照76年發布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公告適用為「外國」有價證券,但TDR屬國內不該被納入;也有律師指出,臺灣存託憑證未經主管機關核定為有價證券,空窗期達14年,101年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後,TDR才有《證交法》的適用,否則即嚴重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呼籲應儘快修法,避免冤獄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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