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收2萬美金判8年服刑 保外就醫中!她聲請再審3度被駁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被控收受廠商2萬美元遭判刑8年定讞服刑,因罹癌保外就醫中。她認為自己沒有收賄,因此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高院今年8月間以理由不足,裁定駁回,郭瑤琪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再駁回抗告確定,這也是她第三度聲請再審被駁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被控收受廠商2萬美元遭判刑8年定讞服刑,因罹癌保外就醫中。她認為自己沒有收賄,因此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高院今年8月間以理由不足,裁定駁回,郭瑤琪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再駁回抗告確定,這也是她第三度聲請再審被駁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死刑是否存廢爭議許久,台灣目前還有37名尚未執行槍決的死囚,他們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檢警偵辦沒律師、第三審審理時沒有律師、未進行言詞辯論或各審級合議庭法官未一致決,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認為民國88年修正公布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死囚黃春棋、陳憶隆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將為陳憶隆及黃春棋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表示,當加害者不斷的提出非常上訴的時候,請問被害者的家屬要找誰上訴?他們找哪裡的正義去申訴?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另外,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檢察總長不得對犯下殺警、性侵殺人、強盜殺人、分屍案的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日前對死刑作出合憲卻限縮適用範圍的判決,引發各界議論紛紛。廢死團體批判政府漠視人權;反廢死團體主張「死刑已名存實亡」,認為政府罔顧民意。可見釋憲結果兩面都沒討好,也都沒打算買單。
【劉育良/綜合報導】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違憲法,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判,認定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許多網友認為這是假議題,因為即便合憲,但執政者拖著不執行,那與違憲有何不同?律師林智群則指出,一堆死刑犯不執行是因為死囚和其律師利用了執行死刑規則。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以16字總結表示,「八大關卡,文字遊戲,實質廢死,不是進步」,既然大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人民會告訴大法官,這是跟台灣的民情背道而馳。
【林士為/綜合報導】台灣尚未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發文表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朝徹底癈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
【林士為/綜合報導】憲法法庭20日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對此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指出,大法官不敢明目張膽違反法律情感判決死刑違憲,騙社會有條件合憲,有條件卻等於不合憲,大玩文字遊戲,他痛批「請問大法官跟詐騙集團有什麼不同?」
【記者江孟謙/新北報導】台灣尚未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21日)指出,死刑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當前台灣社會的底線,這一條底線我們絕對不能退讓。
【劉育良/綜合報導】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死刑合憲但設下4大限制,之後37名死囚可能逃過一死,甚至重返社會。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死刑為我國刑法主刑之一,但近4年來重大案件均未有判死刑案例,法務部4年來也未執行槍決,政府遭外界質疑是實質廢死。而等待槍決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宣判「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判處死刑,等同於設下重重關卡。對此台南殺警案被害人凃明誠二姐坦承「很失望」;至於會換來什麼後果,她語氣無奈的說「只能社會大眾共同承擔。」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為我國刑法主刑之一,但近4年來重大案件均未有判死刑案例,法務部4年來也未執行槍決,政府遭外界質疑是實質廢死。而等待槍決的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如今卻宣判「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判處死刑,引發台灣社會譁然。對此,國民黨今表示,這樣的判決,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灣目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有邱和順等37人,他們全都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曾遭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不過,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堅持殺人罪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最嚴重犯行,以死刑作為法定刑最高刑度,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反對廢死。廢死聯盟等團體則認為,殺人機器應被銷毀,死刑必然違憲。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辯論終結後,今天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
男子王鴻偉被控追求女子不成予以砍殺致死,遭判死刑確定,王鴻偉以有真誠悔改之心及教化可能性等理由第20度聲請再審。高院認為,以相同理由聲請再審不合法,日前裁定駁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富商翁茂鍾與數十名司法官「交陪」飲宴、打球還送禮,其中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甚至炒作翁男旗下怡華公司股票、透露官司分案訊息給他,這件司法風紀醜聞衍生怡華控告百利達銀行前經理諸慶恩(已歿)偽造文書案的爭議,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提起非常上訴,要為諸男洗冤,最高法院今判決出爐,仍維持諸男偽造文書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定讞,但撤銷原判決「不受理」部分,諸男家屬可依此聲請再審。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高雄2019年1月20日發生離奇的3歲女童命案,案發地點在加油站,當時女童坐在副駕駛座,她的生父鄺男拿著空氣噴槍清潔車子,法院認定鄺男將噴槍放進女童嘴巴按壓,高壓氣體造成她肺臟破裂出血、心臟氣體栓塞,送醫急救仍死亡,最高法院2021年底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鄺男10年徒刑定讞,他服刑前出面驚爆女童不是他親生的,並以法院不應以家暴關係論罪、未敘明犯罪動機為由,獲檢察總長為他聲請非常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富商翁茂鍾的27本記事本引爆數十名司法官與他吃飯、打球還收禮,甚至炒股、透露官司分案訊息的風紀弊案,另外,翁男旗下的怡華公司控告百利達銀行前經理諸慶恩(已歿)偽造文書案,至今仍有爭議,檢方日前聲請再審為諸男平反,遭法院駁回確定,但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要為諸男洗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