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當年震驚社會的雙警命案發生在2000年9月1日,蕭新財當天帶著槍到桃園地區尋仇,途中遇范姜群、張紹科2警攔檢,蕭男擔心持槍尋仇之事曝光,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開槍射殺2警,范姜群當場殉職,張紹科則受重傷,全案於2005年12月29日三審判決蕭新財死刑定讞,他之後雖透過律師6度聲請釋憲求生,都遭大法官拒絕受理,至今仍未被服法,截至今天已在牢中度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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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酸的是,范姜群當時還有8天就要結婚,且未婚妻已懷孕4個月,之後未婚妻生下遺腹女,2019年間,時任警政署長陳家欽曾到新竹市警局慰問遺族。
死囚蕭新財曾經多次聲請再審均被駁回,憲法法庭去年對死刑釋憲判決後,他再次聲請再審,主張他是否有教化可能性的判斷,應透過他過去與當下預測其未來的可塑性,教化可能性應就原判決認定的事實與全部證據,再加入新證據即他被關押至今在監獄的表現狀況綜合判斷。
不過,高院認為,蕭新財只是對原確定判決的科刑有所爭執,並沒有任何新事實、新證據發現,足以影響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罪名,顯然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確認的犯罪事實,蕭男依憲法法庭判決聲請再審,是應否依非常上訴程序循求法律救濟的範疇,而非再審程序審究,不能據此為聲請再審事由,因此裁定駁回,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