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年1月16日晚間對死囚黃麟凱執行死刑,這也是憲法法庭去年9月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首度執行死刑,而大法官雖未宣告死刑違憲,但限縮判處死刑要件,現階段要判死刑定讞的難度極高,形同「實質廢死」,因此,法務部無預警執行死刑的舉動,似乎在宣告,既使死刑很難定讞,但已被判決死刑定讞的死囚,仍要面對死刑,畢竟目前還是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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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為避免法務部再度無預警執行死刑,因此依法務部公布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死刑定讞案件若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總統特赦等情形,就能執行死刑,因此,就目前尚未執行死刑的36名死囚,火速透過律師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此外,目前死囚中,強盜殺人的黃春棋、陳憶隆,被認定有心智缺陷的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及林旺仁、沈岐武等5人,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可向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檢察總長收到5人的非常上訴聲請後,須依規定提非常上訴,案件目前正由最高法院重新審理中。

除黃春棋等5死囚確定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外,其餘死囚的非常上訴聲請案,人權團體已向最高檢聲請,最高檢已完成分案,目前交由個檢察官審查,只要符合聲請要件,檢察總長就會提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