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沒保密違章檢舉人身分!監察院要農業部、內政部檢討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彰化縣政府日前受理彰化環保聯盟檢舉農地違章工廠案件,但卻沒有對彰化環保聯盟檢舉人身分予以保密;對此監察院提出報告指出,檢舉人身分應予保密之規定,欠缺明確性,導致是否適用於檢舉人為法人時,易生疑義或歧異,要求農業部與內政部加以檢討。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彰化縣政府日前受理彰化環保聯盟檢舉農地違章工廠案件,但卻沒有對彰化環保聯盟檢舉人身分予以保密;對此監察院提出報告指出,檢舉人身分應予保密之規定,欠缺明確性,導致是否適用於檢舉人為法人時,易生疑義或歧異,要求農業部與內政部加以檢討。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苗栗縣議員楊恭林日前開車行經台中市、苗栗縣交界的卓蘭大橋,遭到民眾檢舉違規,由於剛好跨縣市有2次違規行為,讓楊恭林一口氣接到苗栗縣警局開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台中市警局開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共2張罰單,讓他直呼:「七月都過了還真的遇到鬼。」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網友昨天(28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原本要搭的公車,竟在眼前被警方攔停,導致自己必須用跑的到火車站搭車。對此,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該輛公車行經北區精武路變換車道時,違規橫跨雙車道,警員發現後在雙十路將該公車攔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最重可罰1800元。有民眾說,公車經常佔用2個車道行駛,這種開法很常見,但是第一次看到公車被警察攔下開罰單。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昨天(21日)和市議員母親黃馨慧成立聯合服務處,不料隨即遭人檢舉是違建,台中市政府也證實將列管排拆。廖偉翔今天(22日)表示,身為公眾人物須以高標準自我檢視,服務處已開始尋覓其他地點,今天一早也已拆下招牌,著手規劃搬遷事宜。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民眾向高雄市警局楠梓警分局檢舉自BMW違規紅燈右轉,卻未獲認定,於是向《壹蘋新聞網》投訴,質疑警方在庇護違規。楠梓分局則回應,民眾第一次提供「影像檔時間與違規時間不符」,所以無法認定;民眾第二次提供影像就要件充足,因此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記者李光濱/花蓮報導】一群男女到武嶺追星,並在IG動態PO出「在武嶺吃火鍋是怎樣一種體驗?爽好爽」,結果貼文一出就遭人檢舉。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武嶺位於國家公園內,遊客在高餐炊煮火鍋有影響山高生態及公共安全之虞,以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劉育良/綜合報導】交通新制上路後,8項輕微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遭質疑「大違停時代」來臨,民眾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爭取恢復,獲得超過5400人附議,交通部昨透過新聞稿做出4點回應,並指出「社會各界均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
【記者張沛森/新竹報導】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涉嫌將13家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各類媒體上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安等違規案1,190件,以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之方式取得管轄權,再以偷天換日的手法隱匿行政裁處書,並把案件交給開設商行的張姓男子向業者索取每件1至2萬元,共收賄1314萬2500元,新竹地檢署今天(16日)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竹市警涉幫民眾抽回違規舉發單免罰案,退休員警昨天說,白單是民眾不在現場但車輛違停,才開的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非正式罰單,多是人情壓力才抽單,員警也不願意。
【王宇德/台北報導】交通新制今天(6/30)上路,併排臨停等8項交通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外界質疑交通部釀成「大違停時代來臨」,對此交通部長李孟諺今天表示,雖然限縮檢舉違規,但是警察還是可以開單告發。
【趙虎威/綜合外電】塞車時你會怎麼做?發呆、看手機?還是跟中國這位正義姊一樣,拿起手機拍攝違規的車輛,還立刻上網檢舉,不到7天多達人民幣1500元(約台幣6591元)的檢舉獎金就入帳了,為自己多賺了一筆春節獎金。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國土計畫法預計將於明年5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農地若被檢舉違規使用,檢舉人可獲得檢舉獎金;不過,雲林縣長張麗善認為,農民違規使用農地將被裁罰高額罰款,屆時可能造成檢舉達人大量檢舉的現象發生,破壞農村純樸善良的風氣,甚至造成農民必須繳納鉅額罰款。內政部國土署說明,既有的建地、農地依樣可以從事建築、農業相關使用。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微罪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部分,放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逆向停車、人行道和行穿線違停、臨停(騎樓除外)共5項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檢舉項目,其餘則皆不開放,該條例預計今年6月正式上路。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要刮別人鬍子前,務必先把自己鬍子刮乾淨!台中市就有一名騎士,發現自小客停紅燈佔用到機車停等區,頓時正義感上身,將機車停在停等區內,下車持手機對違規車輛拍照,過程全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正義騎士」原本要檢舉違規情事,卻因違規停車阻礙交通,恐吞下500元罰單。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有民眾向市議員陳雅惠陳情,表示車子停在自家騎樓,卻屢遭檢舉吃上罰單,由於自己行動不便,只能任由警方開單,苦不堪言。陳雅惠今天(6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表示要為民請命,希望市府整頓騎樓時,考量民眾停車需求,並建議市府研議制定自治條例,讓騎樓停車的民眾,不再提心吊膽。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一名李姓孕婦日前駕車經過台中市西屯區一處路口,前方一輛自小客車突然從外車道切入內車道,李女車子險些與該車相撞,飽受驚嚇的李女感到肚子不舒服,趕緊掛急診安胎。事後她提出行車記錄器畫面向警方檢舉對方違規左轉,警方卻回覆「未完整呈現行駛過程及違規事實,為免爭議、不予舉發」。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1名男子開著敞篷車停在北宜公路旁滑手機,遭人拍照檢舉違規臨停,男子接到檢舉函後發現檢舉人拍的照片,內容還包括他在車內滑手機的私密照片,認為隱私遭到侵犯,因此對檢舉人提起妨害秘密的告訴,警方找到當初拍照檢舉的王姓男子,將他函送北檢偵辦,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男子當時雖然坐在車子內,但車子為敞篷車,非屬於私密非公開的場合,因此認為妨害秘密的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一名男網友因為開車時為了禮讓行人,沒想到被後方的機車給檢舉 「違規臨停」,更讓他無奈的是他前去申訴,承辦員警的態度讓他更無法接受。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位民眾日前透過市警局110簡訊報案系統,請警方派員取締交通違規,未料處理警員竟回覆「無故傳送報案簡訊….,請勿再傳,否則將依社維法裁處」,令報案人不禁直呼:「不過是報案檢舉違停,還要拿社維法辦人,桃園是不是沒警察?」桃園市警局今天(11日)表示,受理同仁誤選回應選項,且在發現錯誤後,立即致電報案人道歉,並檢討改進。
不滿交通部規劃交通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等措施,多個行人路權團體今天不滿表示,若政府僅為安撫特定團體,犧牲全台用路人的性命,不排除再上街頭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