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收到了一張民眾檢舉「違規臨停」的罰單,而該地點他沒印象有臨停過,而且他印象中這個地段巷弄狹窄常須禮讓會車,加上S型設計,因此都要放慢速度注意路口狀況,基本上他是不可能臨停的,他更指出從罰單照片上「就能看到明明行駛在路上,踩煞車燈,讓車側及車頭前方行人及機車通過!」

而他不滿裁決前去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調閱觀看檢舉影片,結果看到的畫面是該檢舉民眾騎機車跟隨在後,到路口時他見有行人,因而煞車禮讓行人先過,同時間前方也有機車經過,但這短短幾秒禮讓動作,讓後方檢舉民眾不耐等待,超車後疾駛而去。

沒想到去申訴後卻得到更傻眼的回覆。翻攝爆料公社
沒想到去申訴後卻得到更傻眼的回覆。翻攝爆料公社

沒想到承辦員警陪同觀看影片時卻說:「人過了你沒開啊!」而此時畫面是檢舉民眾已經在超車,也沒照到剛剛路過的行人還在他的車側,員警還是堅持:「你擋到他(檢舉民眾)了啊!」,還說:「裁決會參照分局的回覆,不服自己去法院提訴訟啊!」

員警種種說法讓他傻眼,「那我不應該禮讓行人?應該直接撞下去?或行人剛過還在車邊 狹小路口我要馬上踩油門?」

網友們看完影片後也力挺原PO,「這影片案例明顯檢舉者搶快,警察也明顯是要讓我們改觀,應該不顧四周直接衝,直接搶快超車才對!好扯!」、「禮讓行人也罰.不禮讓也罰...啥小政策?」、「承辦人員是不是沒開過車?真悲哀!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很難,這是人性,找其他申訴管道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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