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擬刪父母懲戒權!父母不能管教小孩? 法務部這樣說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保護兒童是普世的價值,聯合國更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以維謢兒童權益,然而我國《民法》1085條中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為了順應世界潮流,近日上網預告修正1085草案,不僅拿掉「懲戒」,還明定「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而這個修法也引起不少家長擔心未來不知該如何管教小孩,法務部今天則針對修法提出說明,並表示,目前還在預告期,歡迎社會大眾提出意見。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保護兒童是普世的價值,聯合國更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以維謢兒童權益,然而我國《民法》1085條中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為了順應世界潮流,近日上網預告修正1085草案,不僅拿掉「懲戒」,還明定「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而這個修法也引起不少家長擔心未來不知該如何管教小孩,法務部今天則針對修法提出說明,並表示,目前還在預告期,歡迎社會大眾提出意見。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一名婦科名醫去年9月間不滿女兒打翻果汁在沙發上不清理,為了懲罰,沒收她的手機,沒想到卻被妻子提告侵占罪,這名名醫開庭時喊冤,強調自己只是在管教小孩,沒有侵占意圖,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這名醫師沒收手機的手段和程度並未逾越比例原則,是正當行使父母「懲戒權」,因此將他不起訴,醫師妻子不服提起再議,仍被高檢署駁回確定。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法庭審理保護令申請或改變監護權時,常見家長以《民法》懲戒權抗辯,因而讓法務部研擬修正條文,卻也讓其他家長擔心動輒得咎,衛福部保護司今日澄清,「體罰」是指對兒少身體施加暴力或要求做特定動作,使其身體客觀上感到痛苦,「限制使用手機或電腦」並非「體罰」。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一名單親的網紅兒科醫師日前在臉書自述,因基於虧欠心態,幫小孩打理一切,孩子卻變得沒生活能力,因此用打耳光等嚴厲方式管教,引發爭議,生母曝光事情另一面相。輔大醫院家庭科醫師許書華質疑,寫一堆複雜的文字串連,意圖讓人看不懂,避重就輕的文字掩蓋片面資訊,她心疼孩子「被家暴還沒話語權,讓父親在懲戒權的保護下說自己想說的,蓋自己想蓋的,這操作我也是醉了。」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一名單親的網紅三寶爸醫師在臉書發文自曝,「我打了我的小孩」,並解釋孩子因為過於寵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他為了嚴格管教,出手稍重「打耳光導致輕微紅腫」、「用腳底板推倒孩子」,結果被生母揭露他痛打2孩子各50巴掌、還將他們踹倒在地,經孩子求助後緊急通報113。前檢察官、律師陳宗元怒批這名醫師暴打小孩還敢出來寫文章討拍,「打50個巴掌是在發洩怒氣而不是在懲戒,傷害罪很明確」。
【方柳絮/綜合報導】近來一張母子跪在街頭,高舉雙手的照片,引發熱議。雖然母親表示不願聲請保護令,但監委仍表示要介入調查,台北市政府單位是否積極妥善處理。
【方璇/綜合外電】日媒報導,日本政府今天(10/14)內閣會議通過《民法》修正案,將取消禁止女性離婚後100天內再婚,還有將夫妻離婚後出生的孩子歸屬問題做出調整,此外修法也禁止體罰兒童。
【丁牧群/台北報導】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涉訟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翁男打官司期間兩人常相約吃飯、打球,甚至石涉嫌用妻子、兒子當人頭,買賣翁男旗下公司股票牟利,翁男將自己與眾多司法官互動之事寫在27本記事本中,受調查的有120多名司法官,堪稱有如「百官行述」的死亡筆記本。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判決石木欽罰款月俸一年,約354萬元,上訴後,二審改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1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