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盧秀燕得知後怒批「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不過卻引發基層教師及網友怒火,隔天隨即改口向老師道歉,坦言自己應該先了解前因後果,「太早下定論」;盧也認為警方有檢討空間,孩子不是現行犯,不能直接將他帶走。
律師林智群則表示,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另外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
律師林智群直言,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是哪招?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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