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婦產科醫師有3名小孩,在業界頗負盛名,也設立粉絲專頁,常在臉書發文傳授衛教觀念給孕婦們,吸引數萬名網友按讚、追蹤,許多年輕爸媽對他讚譽有加,都說他看診親切又有耐心。

去年9月間,這名醫師不滿年約10歲的女兒不服管教,將她的手機沒收,沒想到卻被妻子提告侵占罪,妻子控訴,她和丈夫長期不睦,平常各自帶小孩,事發時她不在場,但事後知道自己買給女兒的手機被丈夫沒收,認為對方有不法意圖,因此提告。

醫師則喊冤,是因女兒將果汁打翻在皮製沙發上,他擔心沙發損壞,要女兒清理乾淨,女兒卻不甩,他只好自己動手擦,但他事後認為要把觀念講清楚,女兒卻對他不理不睬,為了懲罰才會沒收手機。

檢警調查時,約談這名女兒,她被問到手機是否被沒收都沒有回應,面無表情的坐在椅子上,一句話也不說,反而是陪同她製作筆錄的弟弟證實,當天姊姊確實有把果汁打翻在沙發上。

檢察官採信醫師說詞,審酌《民法》1084條第2項、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能於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懲戒子女,檢查官認為,醫師是為了管教女兒才沒收手機,懲戒的手段和程度並未逾越比例原則,認定是正當行使父母「懲戒權」,不具違法性,因此將他不起訴,而醫師妻子不滿提再議,仍遭高檢署駁回,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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