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疑餵藥案不起訴 業者:將請求國家賠償
新北市府今天表示,已與板橋私幼疑餵藥案的負責人取得聯繫;業者表示,可理解當時教育局廢止立案許可的預防性措施,市府復照後,將與律師討論研究,請求國家賠償行政救濟。
新北市府今天表示,已與板橋私幼疑餵藥案的負責人取得聯繫;業者表示,可理解當時教育局廢止立案許可的預防性措施,市府復照後,將與律師討論研究,請求國家賠償行政救濟。
【施養正/綜合報導】日本滋賀縣近江地區,一名74老婦人被警方懷疑偷竊一盒豆皮壽司遭到逮捕,儘管老婦聲稱是從店內一名熟識的男子取得,但警方初步調查該名男子及商家的銷售紀錄後,確認老婦人是被誤捉,但至此她已被拘留長達82小時,對此老婦人感到精神受創。律師表示,針對此事件老婦人能分別請求「嫌疑人補償」並申請國家賠償。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2018年2月派遣空中巴士直昇機,執行登船救援,柯姓隊員完成任務以吊掛方式要回到直升機時,天色已暗,鋼繩因風大而來回擺盪,駕駛降低高度想排除狀況,不慎導致柯男猛撞海面,腦部損傷、頸椎骨折死亡,留下一對年幼雙胞胎女兒。家屬怒告空勤總隊要求國家賠償,高等法院認定機上人員操作並無疏失,但空中巴士直昇機無法自動定點滯空,不適合夜間海上吊掛,空勤總隊未派遣適合此次任務的其他直昇機,確有疏失,判賠4名家屬共1138萬元。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二線四星的高階警官,昨天(28日)推著坐輪椅的92歲母親,從追分火車站搭火車前往苗栗白沙屯站,車站雖貼有峻工銘牌及無礙設施指引標誌,仍遭站務人員以月台還在施工為由制止,還要老婦站起來證明是否真的行動不便,但老婦站起來後,站務人員仍說不得進入即逕自離開,令警官十分不滿,認為是在「耍老人家」。陳姓警官當時未表明身分,事後在臉書貼文表示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民進黨今天(5/5)公布新內閣政務次長人選,包括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左)與前立委張廖萬堅(中)將出任教育部政務次長,前立委林靜儀(右)將出任衛福部政務次長。行政院副發言人則由前民進黨發言人謝子涵出任。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男人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否則小則破財,大則甚至有入獄之災。中國一名年輕男子參加婚姻介紹所,被安排與一位女孩見面。當天,他們享用了一頓大餐,又開車到河邊談心,談著談著就「車震」了。誰知,隔天婚姻介紹所就來要錢,男子不肯,就被控告性侵。男子坐了3年苦牢堅持不肯認罪,上訴到底。日前,法院判決這是冤獄,賠償他人民幣58萬元(約台幣260萬元)。
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前年被送進基隆看守所收容2天即送醫不治。李母指控所方未依規定照護,又拒收她送去的藥物,請求國家賠償。地院審理後,認定所方未監控血糖數值有疏失,判賠近270萬元,可上訴。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日前新北市金山區公所陳姓小編因過勞猝死,促使法院認定金山區公所負有國家賠償責任,為首件公部門約僱人員因過勞猝死成立國家賠償之案例。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盼藉此案,提醒各機關重視約聘僱人員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衛生,打造公部門尊嚴勞動環境。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被控2002年開槍殺死警察的死囚鄭性澤,被羈押15年後獲再審機會,法院2017年11月改判他無罪確定後,鄭男雖獲得刑事補償金1728萬8000元,但他對於案發後遭警察灌水、電擊陰莖等處,逼他寫下認罪自白書之事無法釋懷,控告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要求國家賠償165萬元,並在警局網站刊登道歉公告1周。針對國賠案,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認定警察確實對鄭男刑求,但認為自白書與鄭男先前被判死刑定讞沒有因果關係,且他請求國賠時已超過最長5年的期限,因此判他敗訴確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中2018年11月29日發生嚴重事故,身高188公分的游泳校隊張姓男學生練習「跳水出發」動作,從跳台一躍而下,頭部竟猛撞池底,頸椎骨折、脊髓損傷造成四肢癱瘓。悲痛的父母認為國際游泳總會、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都規定泳池深度至少要135公分,但該校泳池發生意外的地點,水深不及135公分,教練卻指示隊員跳水,因此依據《民法》控告校方,要求損害賠償4800萬元,但一審認為此案應依《國家賠償法》請求國賠才對,駁回張男父母的訴求。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疑過勞猝死,陳嘉緯的父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聲明被告金山區公所應給付共新台幣836萬餘元,法院日前判決須給付共373萬餘元。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2009年莫拉克颱風侵台,造成空前災損,大量土石堆積高雄桃源拉庫斯溪上游;2012年6月豪雨導致土石崩落,淹沒下游復興里布農住宅,住戶控告改制前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未做好清疏土石,要求國賠,一審判財損勝訴、精神慰撫金敗訴,二審卻改判族人全部敗訴。布農族人二度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高雄高分院更二審逆轉,除財物損失之外,法官認定「原住民文化權之人格權」遭受侵害且情節重大,故依《國賠法》可請求台南水保署賠償精神慰撫金給原告47人各20 萬,是極少數肯認定原住民文化權案件,法界人士認為將會逐漸形成重要判例。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某國小2016年發生校園性侵案,球隊教練黃男多次在體育器材室對一名6年級女童親吻、摸胸,甚至在她畢業後用手指侵入下體逞慾。女童家長認為黃男是校隊指導老師,卻利用執行公務機會做出下流事,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要求學校賠償500多萬元,高等法院今判校方須賠償女童及父母共123萬元。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59歲郭姓女子到宜蘭地檢署開庭後,步出地檢署時,卻因門口人行道長滿青苔而不慎滑倒,造成右小腿腳踝骨折,認為地檢署疏於管理,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48萬多元,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地檢署疏於管理,事前毫無任何具體避免危險的具體措施,事後在車道加裝告示牌,管理上確實有疏失,郭女請求有理,判宜蘭地檢署得賠29萬1070元,並加計5%利息。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中身高188公分的游泳校隊張姓男學生,2018年11月29日練習「跳水出發」卻發生悲劇,他從75公分高的跳台一躍而下,頭部竟猛撞池底,頸椎骨折、脊髓損傷造成四肢癱瘓。一審認為泳池水深未達規定的135公分,不應任由學生跳水,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判鄭姓等3名教練8月、6月徒刑不等,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該校泳池水深雖僅125公分左右,但教育部當時僅規定「比賽池」至少135公分深,並未明文規定「訓練池」深度,因此今改判鄭男等3名教練無罪確定。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近來有匿名粉專指控「賴清德過去曾幫性侵犯召開記者會要國賠」,對此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郭雅慧嚴正駁斥, 匿名粉專故意顛倒事件順序抹黑,誣指當年擔任立委的賴清德為罪犯陳情,而事實是,賴清德在2008年12月下旬接獲陳情,1名少年逃避警方攔查而被槍擊半癱,家屬妻希望調查警方用槍時機是否恰當,賴清德當時陪同出席記者會,並未要求國賠,至於少年是在4個月後,才另被查獲涉及重大犯罪,強調粉專指控與事實不符。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嘉義某國中羽球社男教練有特殊癖好,2019年多次利用校外比賽機會,把一名13歲男孩先帶到住處幫他打手槍、口爆,完事後才帶去參加比賽並說:「你如果輸了、亂打、不專心,我就摸你下面。」男孩後來實在受不了,把事情告訴爸媽並提告,指控教練在7個月內狎玩他10多次,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狼教練,由一審審理中。另外,男孩及父母訴請國家賠償,台南高分院判決該國中與教練連帶賠償80萬元確定。
新北市染疫過世童「恩恩」父親向新北市3機關請求國家賠償案,衛生局與消防局已開會作決定,新北市政府國賠事件處理委員會昨天開會後,今天以新聞稿方式宣布,3機關審議後都認定國家賠償不成立。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詹慧玲今天至中壢警分局遞狀,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200萬元,她說,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背負,警局責無旁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宜蘭林姓男子前往頭城大溪漁港採買魚貨,行經碼頭旁道路時竟連人帶車直衝漁港舊港墜海,林男認為因碼頭邊沒有設置鏈條、石墩等防墜海措施才害他墜海,對主管機關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提出國家賠償告訴,連同精神撫慰金共求償100萬元,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林男過失責任比較大,佔了8成,海洋所則為2成,判賠縣府海洋所應賠6萬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