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區信義國小在2021年間因多次有陌生男子闖進校園,甚至就在校內過夜,由於四方都是低矮圍牆,為了監控巷弄有人翻越時能夠及時制止或後續存證,加上側門上下學時都有家長接送,因此在南側教室大樓外牆先後裝設筒形及球型監視器,但林女卻以她出入家門、整理衣著及在庭院活動遭到24小時攝錄,隱私、人格權及住家安寧遭侵害,提告妨害秘密罪未果,又以民法請求校方賠償12萬元精神撫慰金。
推薦新聞:色男框酒店妹出場續攤猛灌「這個」 趁泥醉帶回家硬上法院這樣判
由於校方原先的筒形監視器僅能固定角度,後來改換拍攝角度較大的球型監視器,也設定最低限度的攝錄角度,沒想到民事庭一審時,法官卻認為該監視器調整角度,就有拍攝到林女住家的可能性為由,判校方應拆除監視器、賠償5萬元,校方不服提出上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認為,校園監視器攝錄校園內外範圍,係行政事實行為之高權行為,監視器屬公有公共設施,林女僅得以「國家賠償法」為請求權基礎,且國賠法亦有排除人格權部分,故駁回林女訴訟,一審判決也廢棄,仍可上訴。
據了解,林女住家外亦裝有監視器,且除住家範圍外,攝錄角度還偏移至較遠處的學校側門,附近民眾私下透露,某段時間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頻頻遭到不明人士檢舉如未戴安全帽、轉向未打方向燈、違規停放網狀線等,每年多出3、400張罰單,直到校方規劃通學步道後才改善,有家長質疑惡意檢舉,請里長勸說還差點被告。
轄區分局員警則提到,之前附近發生竊案,也是透過調閱校方該支監視器,才順利逮到竊嫌,對治安維護及校園安全有一定效果;目前該監視器正送修,校方將待訴訟最後結果,再將監視器復歸。


海巡暗藏私菸內鬼!約談28人 1人收押、1人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