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雞排妹告元和雅用舊寫真照當廣告看板!求償150萬 最終判決出爐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雞排妹(原名鄭家純)指控,高雄元和雅診所於2019年6月間,在診所騎樓前擺設她的「雞排妹 十八歲的禮物」寫真集廣告看板,侵害其著作權及肖像權,求償150萬元並要求拆除看板。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法官認定,雙方確有存在醫美療程換照片行銷的不定期授權關係,且雙方在判決前已終止授權,因此判元和雅免賠,但要拆除看板;雞排妹不服上訴,智財法院二審合議庭認同一審見解,且元和雅早已拆除看板,昨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