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元和雅和元和雅前員工告她刑事案共兩件,兩件都是她不起訴、對方敗訴。而元和雅還認為她的言論損害到商譽,對她提起民事求償,雖然一審她被判賠90萬元,但二審她逆轉勝免賠,對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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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純表示,至於她針對元和雅超出肖像合約範圍的不當使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金、拆廣告看板、解除合約,一審判元和雅要拆除廣告看板,並且合約從此無效,沒有金錢賠償,二審維持一審判決。自己雖沒拿到賠償金,但成功解除合約,對方再也不能使用她的肖像,而廣告看板更是早已拆掉。

「元和雅在開庭時不斷求和解,現在結束後卻又要跟媒體放話說我人品有問題、人心難整」,鄭家純表示,還好自己一、二審時都沒答應和解,既然對方如此,那之前檢察官、法官認定沒有損害到元和雅商譽的文章她決定全部再發一次,「讓更多人知道你們是什麼水準的醫美診所,是怎麼對待那些被做壞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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