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遠雄集團涉大巨蛋弊案、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4案,今(28日)一審判決出爐,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遭判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針對判決結果遠雄集團表示遺憾,主張一切程序依法、依契約辦理「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更強調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了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遠雄大巨蛋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於2017年10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趙藤雄父子以及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31人,趙藤雄更被檢方求刑24年,李述德、周勝考分別被求刑10年,今日下午一審判決出爐,其中趙藤雄遭重判7年徒刑,李述德遭判9年、周勝考10年徒刑。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招標過程「遠雄集團一切依法、依契約辦理」,審查過程也依程序進行「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對於趙藤雄先生的判決結果「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他的理由」,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不過遠雄集團與員工同一陣線,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了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針對記者詢問趙藤雄近年身體狀況,他則低調不願多談。
楊舜欽強調,遠雄集團追求永續經營,已經積極推行專業經理人制度,強化公司治理及法規遵循機制等,建立良好公司組織及文化、內部控制制度,並且符合法令規範,公司已完成接班,各事業體均正常運作、穩定成長,集團財務與運作不受影響。
回顧大巨蛋爭議,原先規劃的避難層為地面層一樓,遠雄卻把避難層改至地下一樓,不符合原本圖說,北市府質疑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並於2015年以不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歷經超過5年通過都審、環評等,2020年8月復工,當時市長柯文哲還表態,要求遠雄針對避難層重新變更設計,否則不核發使照,結果北市府2021年11月態度大轉彎,直接認定地下一樓就是避難層,引發外界批評是替遠雄解套,2022年5月更召開大巨蛋營收分潤說明記者會,宣布與遠雄協商結果,宣稱大巨蛋營業額有包底,包底分潤為營收0.6%,超過包底部分將分階收取超額營收分潤,相當於每1000元收入北市府可拿6元,終結過去0權利金不平等條約,不過遠雄回應表示,營收增加也可能會有實質虧損,巨蛋公司承擔成本風險,而非外界所述「遠雄賺1000元北市府拿6元」,如今隨著一審判決出爐,依舊將大巨蛋推上輿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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