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名葉姓男子在警界及公所工作的爭議行為引發關注,因涉嫌不當請假、公傷賠償問題,以及起訴公所主任侵害名譽,最終遭台中地院駁回訴訟請求。
重點整理如下:
- 葉男於13年前為警察,在工作中因無法完成任務,曾被戲稱為「警界媽寶」,後自請離職,現為台中市政府太平區公所課員。
- 葉男因車禍請長期公傷假,並因不滿區公所要求工作,聲請國賠但遭駁回。
- 台中地院駁回葉男的訴訟,認為區公所主任的回覆並不構成名譽侵害,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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