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開庭預計將勘驗由檢察官聲請的柯文哲「A1-37」行動硬碟、應曉薇便當會影像,及柯文哲辯護人聲請的2021年9月9日台北市都委會783次會議;另外,柯文哲、沈慶京辯護人還聲請勘驗彭振聲偵訊光碟,但因總時長動輒3小時恐聽不完,法官諭知擇期再進行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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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指出,這顆「A1-37」行動硬碟是於柯文哲家中臥室所扣得,上頭親筆寫下「2023.02.23備份」,由陳佩琪證稱硬碟為柯文哲所用。查閱硬碟內容,除儲存大量過去台大醫院或醫學相關文件,也存有柯文哲從幼稚園到高中、當兵時期的照片,與陳佩琪的婚紗照及各時期的個人大頭照。

其中,檢方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弊案涉嫌收賄的關鍵事證,是硬碟中位在路徑「\2024\財務」的資料夾內,一個檔名為「工作簿.xlsx」的EXCEL檔,當中載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文字,經約談多名證人後,認為是柯文哲在收受款項後親自記載,數字單位為「萬元」。

柯文哲先前控檢察官林俊言以硬碟中「不雅片」為由逼他認罪,北檢反擊聲請勘驗存於「woman」資料夾中的檔案,並稱「柯文哲前次出庭指控行動硬碟中有『不存在』的內容...」,隨即遭柯文哲插話「我沒說它(不雅照)不存在」。不過法官認為私密照與本案待證事實無關,勘驗必要性低,今日勘驗重點將放在證明硬碟為柯文哲所用,範圍將不包括內存的私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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