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讀者問:

朋友跟我借車,結果他酒駕撞傷人,我才知道他的駕照因先前酒駕已被吊扣,結果被他撞傷的人也對我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律師蔡念辛答:

車禍事故的被害人通常會對肇事駕駛提起《刑法》過失傷害罪告訴,若屬酒駕肇事,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百分之0.05以上,尚構成《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重傷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但《刑法》是針對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處罰,也就是針對肇事車輛駕駛人的犯罪行為;若讀者僅單純出借車輛予友人,因無法預期友人會肇事、甚至酒駕,當然不會構成犯罪,也不會衍生民事賠償問題。

但若讀者是跟友人同車,明知友人有飲酒,卻未勸阻仍讓友人酒駕上路,則依最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8項規定,同車乘客應受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處罰600至3000元罰鍰。

且亦有法院判決認為,在此種情形,明知駕駛酒駕卻仍同車上路未加勸阻,造成車禍事故,酒駕駕駛人與同車乘客,對被害人應負共同侵權行為的連帶賠償責任。(記者郭芷余/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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