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不漲,房價卻一直漲,行政院會終在去年4月7日行政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限制預售屋換約、重罰不動產炒作、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等作為,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下周即將進入二、三讀階段,不過擋人財路,引發建商、投資客反彈。

消基會今召開「房子是拿來住的  不是投資炒作工具」記者會指,年輕人追房無望,紛紛「躺平」,充斥著極度失望與無奈,讓適婚族群的結婚率及嬰兒出生率嚴重下滑,甚至已成為國安問題,呼籲政府應扛起壓力,不要受到業者、投資者壓力,落實居住正義,盡速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案。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祭5重拳打炒房。消基會提供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祭5重拳打炒房。消基會提供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有5大重點,消基會房屋委員會董事張欣民表示,第一,「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許多投資客透過這招大賺錢,曾有業者告訴他,從預售到完工交屋,中間經過6-7手換約,炒作現象嚴重,自住民眾必須承擔投資客加價賣出的價差。

張欣民指,第二,「重罰炒作行為」,這是配合限制換約轉售條款,重罰炒作行為,有換約轉售都是買賣你情我願,有第三者檢舉,讓炒作無所遁形;第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鼓勵民眾檢舉,讓不肖業者或投資客興風作浪。

第四,「管制司法人購屋」,特別是豪宅,公司法人狹帶雄厚資金,以自住名義投資賺價差;第五,「解約申報登錄」,目前只有針對預售屋、新成屋成交必須進行實價登錄,解約並沒有,造成有心人士刻意成交,像是母公司賣給子公司,相對高價登錄後,解約下架,民眾並不會知道。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指出,樂見此次修法,對於抑制房地產有一定效果,不過希望政府積極落實,像是限制預售屋換約,有限定一定親屬之間,可在5年內轉售,其他不行,但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外,會有很大空間,應嚴格認定,認定後是否符合也應該嚴格查緝,而不是讓政府機關或有心人士大開「方便之門」。

陳雅萍也說,限制換約轉售可罰50萬到300萬元,但如果轉售利益更高,投資客根本也不怕;墊高房價炒作,依法可罰100萬到5000萬元,範圍很寬,應依違規行為炒作利益重罰,不能輕罰,政府應頂住業者、投資者壓力,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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