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慘了!收6300萬關說恐判7年以上 大法庭定調:立委喬事收錢構成貪污罪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被控2010年擔任立委時,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賄款6300萬元,幫地勇施壓中鋼等國營事業,2012年轉任行政院秘書長後,又獅子大開口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最高法院2018年先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男2年徒刑定讞,已假釋出獄,至於他被控貪污收賄部分,高院更一審認為立委收錢喬事不構成貪污,去年8月依《刑法》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他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歷審對於「實質影響力說」等法律見解有歧異,向刑事大法庭提案尋求統一法律見解,大法庭今作出裁定,定調立委關說喬事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刑度7年起跳的收賄罪或5年起跳的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