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徐乃麟「假賣屋真詐財」二審逆轉免賠 本尊怒轟「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與資深藝人徐乃麟因買賣契約糾紛,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假賣屋真詐財」等情,另受訪指稱「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蔡應賠償3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乃麟敗訴,得上訴,對此,徐乃麟發火:「這些人的前科還判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與資深藝人徐乃麟因買賣契約糾紛,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假賣屋真詐財」等情,另受訪指稱「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蔡應賠償3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乃麟敗訴,得上訴,對此,徐乃麟發火:「這些人的前科還判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入獄多年的新北市男子阿強(化名),出獄後與祖母幫忙帶大的女兒團圓後,阿強竟利用女兒渴望父愛,經常到他房間相處機會,2次撫摸女兒胸部、下體,另一次還性侵得逞,雖然女兒事後不怪父親,還為父親求情,寫下「我希望爸爸改」,但最高法院認為,阿強利用女兒對父親的愛而慘害女兒的貞潔與身體,「泯滅人性」,依加重性侵判阿強10年,全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北市李姓男髮型設計師,4年前參加一場慶生趴,無端被認為酒潑到在場的簡姓男子,就遭簡男持辣椒槍朝近距離朝顏面開了2槍,李男的眼球當場「掉出來」,雖急救後裝上義眼,但因失明沉淪沮喪無法釋懷,最後仍選擇輕生,簡男竟否認犯案還落跑一度被通緝逮回。一、二審均認定簡男故意開槍致李男重傷害,判簡男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持續多年的「美國無線電公司(下稱RCA)求償案」,第一波519名受害員工及家屬向RCA求償27億元,最高法院已判RCA等4家公司要連帶賠償286人共5億7千餘萬元確定,其餘則發回高院更審。第二波1115名受害員工及家屬組成的「二軍」則求償73億元,一審判RCA等4公司要賠償1115人共23億餘元,創下國內司法史上工殤賠償金額最多紀錄,不過,上訴後,二審高院改判1112人獲賠16億6千萬餘元,金額大幅縮水,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早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國民黨中常委邱素蘭於2017年擔任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時,指控時任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侵吞公會募得的莫拉克風災賑災款項共650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對羅女不起訴處分後,羅女反擊控告邱女誣告,一、二審法院陸續判邱女5月徒刑,高院更一審今年6月改判她4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邱女確定要入獄服刑。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學生來台就讀銘傳大學,2022年遭男子陳柏諺勒斃,陳男先辯稱是為討回抖內蔡女直播的9萬多元才引發殺機,之後又翻供辯稱是蔡女邀他殉情。二審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今年6月依殺人罪判陳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否自首?是否要應依自首規定減刑?原判決未詳細論述,仍有調查與釐清必要,今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原效力於台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台南台鋼足球隊的英國籍足球員馬可,前年在網路上認識外籍女網友並邀約到台南見面後,竟將其留在旅館後性侵對方,一、二審均被判3年2月,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仍認原審判決無誤,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球隊已於去年7月與馬可解約。
【記者王郁惠/台北報導】從知名男團選秀節目出身的L姓成員被爆性侵12歲少女,連同此案,他至少和3名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全案經審理,一、二審都判男星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對此,該男星經紀人表示完全不知道此事,直到媒體聯絡才知情,目前已聯絡到本人,明天將碰面進一步了解。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耳鼻喉醫師黃源甫2022年4月間有意參加新竹市長,為求選民支持,花錢網購9000組鼻腔沖洗器,透過不知情的里長辦理衛教及防疫宣導活動贈送民眾,並要求在場民眾支持他。新竹地院一審認定黃源甫身為醫師欲透過醫療背景勝選,透過贈送每支價值約250元的鼻腔沖洗器行賄選民,但考量影響選舉結果輕微,因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罪判黃男2年,緩刑5年,判決定讞1年內支付公庫100萬元,褫奪公權4年,案經二、三審駁回,全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住在南投縣的男子陳威嘉被控於2020年間,只要女友的3歲女兒吵鬧、尿尿,就拿鐵尺、木板毆打,還拿針刺大腿、頭眼綁膠帶,甚至餵女童FM2毒品,女童慘遭凌虐4個月後慘死,陳男為掩飾犯行,找來蔡姓友人將女童屍體搬到南投山區掩埋,蔡男因良心不安自首,陳男惡行因此揭發,最高法院今維持高院更三審判決,依傷害兒童致死、使未成年施用毒品等罪,判陳男17年10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桃園一對夫妻2019年間聘請月嫂照顧約1個月大的男嬰,並照料日常三餐,豈料,月嫂竟邊吸毒邊顧男嬰,男嬰事後也驗出毛髮有毒品反應,夫妻憤而告上法案,桃園地院一審依對未成年人非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重判月嫂8年,月嫂上訴後,高院二審以月嫂非主觀犯意改判無罪,男嬰父母上訴三審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定月嫂犯行,今再改判駁回月嫂上訴,維持一審8年刑度,可再上訴。
【劉育良/綜合報導】律師林智群經常發文談論時事,也數次在發文吐槽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有網友不滿上網搜尋他的官司表現,批評他勝訴率只有25%,卻嗆東嗆西還嗆法學博士,好像自己很強似的。林智群則指出網友發文中的錯誤,並表示網友說他沒案子才靠黨,「套到黃國昌身上剛剛好」。
【記者趙筱文/台北報導】國內知名手機殼品牌「犀牛盾」針對競爭對手「惡魔盾」涉嫌抄襲訴訟案,近日由最高法院駁回惡魔盾(迪摩凱斯,DEVILCASE)第三審上訴,確定判決生效。法院最終裁定,惡魔盾旗下的「惡魔盾一代」和「惡魔盾二代」產品因侵犯智慧財產權,需立即停止販售,並賠償犀牛盾100萬元。同時,惡魔盾需在其官方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上刊登判決結果,連續一個月,向公眾傳達這一結果。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彰化余姓男子去年7月間不堪妻子有衝動性消費習慣、借貸而壓垮家中經濟,他因壓力大到情緒崩潰,竟購買鐵槌謀殺妻兒釀成妻死、兒重傷慘劇,所幸案發時兒子逃到便利商店求救倖免一難。彰化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余男24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今年8月改判19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曾在2年前震驚社會的台中市神岡「桶屍奇案」,失蹤3年的陳姓男子於2022年10月被發現陳屍在神岡區某閒置工廠內裝滿水泥的塑膠桶內,檢方抽絲剝繭查出陳男生前在酒店上班的女友蔡嘉樺(35歲)涉有重嫌,經掌握她租用廠房、購買電鑽工具、防水墊、塑膠袋等相關證據後,依殺人等罪起訴蔡女。蔡女一審被國民法庭重判27年6月,台中高分院7月17日駁回蔡女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最高法院今再駁回李女上訴,全案定讞。
劉姓男子因劫財劫色並持鐵鎚殺害退休女教師,一審至更三審5度被判死。更四審認定劉男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劉姓男子劫財劫色殺害退休女教師案,經5度判死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眾黨團指出,已提刑法修正草案,賦予法院於宣告無期徒刑時,可參採外國立法例宣告不得假釋,不使社會正義淪為空話。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作成「合憲限制」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以16字總結表示,「八大關卡,文字遊戲,實質廢死,不是進步」,既然大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人民會告訴大法官,這是跟台灣的民情背道而馳。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死刑是否存廢爭議許久,台灣目前還有37名尚未執行槍決的死囚,他們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檢警偵辦沒律師、第三審審理時沒有律師、未進行言詞辯論或各審級合議庭法官未一致決,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