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承諾在一個月內提出配套措施,其中民眾最期待的配套措施前三名包括「換屋族先買後賣者,切結2年內售出舊屋不受影響」(佔53.7%)、「排除第二屋持有6年以上者」(佔29.0%)、排除第二屋持有6年以上者」(佔29.0%)。
房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瑞祺指出,調查顯示有過半民眾期望能在房市交易趨緩期有更多時間換屋,將「一屋換一屋」的切結換屋時間由1年延長至2年,對於依法繼承及都更、土地持份等情況也應予以排除。他強調,呼籲延長至2年有兩大原因,一是景氣趨緩後,房屋交易去化時間勢必拉長,有必要給換屋族更長時間找屋、賣屋;二是銀行對房貸審核及撥款延長1至3個月不等,排擠原來1年的時程,他建議央行應重新審視市場現況及民意,與民為伍,勿將消費者的換屋目的狹義化。
房仲全國聯合會不動產智庫總會長林金雄表示,央行以打炒房名義進行信用管制,然而社會輿論對於「炒房」定義仍存有疑慮,他舉例,在房地合一稅2.0版及平均地權條例2.0版約制下,短期炒作的投資客已近銷聲匿跡,且去年台灣一人戶數高達332.3萬戶,占比36%居冠,許多單身者會購置另一間房產作為收租或養老之用,這些情況不應視為炒房,政府應經過更審慎討論再定義。
王瑞祺認為,政府必須重視換屋族群,台灣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比例高達51%,每兩戶住宅就有一戶是老宅,加上都更進度緩慢、地震不斷,使換屋需求更加急迫。本次調查中,有3成民眾認為持有6年以上的第二屋無須列入打炒房對象,因此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買第二屋,政府應再考量並放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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