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對於已經買了預售屋的消費者來說,可能會在今、明年陸續交屋時,面臨貸款成數不足無法交屋的情況,進而被迫違約,類似的糾紛會越來越多。

張欣民進一步分析,雖然購屋者可向銀行申請1年簽結、先買屋後賣屋,不過一年的銷售時間過於倉促,「且市場可能將這些待售物件解讀為投資客拋售物件,屆時殺價聲四起,對於這些實際自用的換屋客來說不太公平,引發新一波民怨。」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認為,若能將簽結的時間延長為2年,讓投機、投資與自用住宅銷售期可以錯開,市場有更長的時間沈澱,較不容易出現「誤殺自用換屋客」的窘境。

張欣民分析,央行強力進行這一波信用管制,主要還是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已達37.5%,接近歷史高點的影響,只要這個比例不下降,央行恐怕不容易放寬購屋限制,他建議若財力允許的前提下,換屋者採取保守措施為宜,「先賣後買」來因應後續可能出現的購屋限制,才不會讓自己購屋計畫再一次被打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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