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應在9月初公告的高市地政局第3季土地標售,地政局以《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法條修正,抵費地不再只能標售而是地方政府可採地上權標租方式進行開發為由,因此決議將停止標售原先在9月21日第3季土地標售,然而在不久也就是12月第3周的星期三也就是12月21日,地政局今日將公告停標。
地政局今日下午發出公告指出,因應中央修法放寬抵費地處分方式,除原有公開標售外,亦得不待清償重劃負擔總費用,即可採標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辧理。
地政局刻正評估開發區發展需求及個別土地條件,並研訂相關作業辧法及投標須知,未來抵費地將採多元方式處分,增加其使用彈性,創造政府、民間雙贏目標,爰111年第4季(111年12月21日)抵費地暫緩標售。
高雄房屋市場調查協會榮譽理事長蔡紹豪分析,地政局賣抵費地合法,且營收用在支付重劃過程中必要開支,即便有盈餘也要放在《平均地權基金》,但問題就在私地主會參考官方單位標售,來制定自家土地底價,變成政府標售屢屢創下區段地價天花板,私地主將天花板價當做自家土地地板價銷售,因此地價不斷被炒高,官方單位成為間接推動地價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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