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北部大地主夫婦,年輕時為了家族的傳宗接代使命,連生四女,最後好不容易拚出么子,多年後么子更不負家族期待,生下一位金孫,長大成人今年滿20歲。這名金孫因深受老地主喜愛,先被贈與價值破千萬的房產,可說是人生勝利組。
惟最近老地主妻子過世,依法名下數千萬房地與金錢等遺產,將由老地主與4女1男等子女共5人繼承。老地主因愛孫心切,希望兒子去法院辦拋棄繼承,由孫子代替與4位女兒們協議分配,由金孫分所有不動產,剩下的少許現金,則讓女兒們均分,不過這如意算盤,在法律上行不同。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民法規定若獨子完成法院拋棄繼承,其繼承權將由4位女兒取得,長孫完全無繼承權;除非4個女兒一起拋棄,妻子遺產才會分到孫子輩。」
雖然4女都出嫁了,但都孝順有加,老地主考量外孫們不見得會聽命分產,因此讓兒子別去辦拋棄繼承,這件事情就作罷。
鄭文在解釋,民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是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也就是獨子在地主妻子過世前,已經身故或喪失繼承權,才會由長孫與其他姑姑們協議分割遺產。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繼承發生時,涉及到法規與稅務問題,建議民眾應諮詢熟悉《遺贈法》的律師、會計師或地政士等,才不會讓遺產分配超出預先規劃,避免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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