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於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涉收賄500萬元,6日他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之後桃園地院裁定5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但桃院10日更裁,僅加重為1200萬交保。

檢方不服當庭再抗告,10日高院一度表示不裁定,但稍早又稱審理進度超前,二度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地院。

黃國昌指出,稍早高院再次撤銷鄭文燦的交保裁定,更直接打臉地院表示,「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一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

他也說,10日在立院質詢時已清楚說明,把農地點石成金,絕對不是一個鄭文燦就辦得下來。從總統府和行政院的回應都不敢否認有交辦,就知道涉及的層級之高,在鄭文燦的穿針引線下,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提供一條龍服務,將農地點石成金,如此腐敗的結構,應全面徹查。

黃國昌也強調,法務部長鄭銘謙說「證據到哪就辦到哪」,但他質疑,「真的嗎?現在連行政院長卓榮泰也牽扯在內,到底是偵辦到底?還是看到綠營權貴就轉彎?全台灣人民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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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短蘋|沒比較沒傷害!偵辦柯文哲、鄭文燦涉貪聲押兩樣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