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規劃以8年時間(2017-2024)斥資8824.9億元特別預算,打造軌道、水環境、綠能、城鄉、數位、食安、人才培育、因應少子化等八大主軸的前瞻基礎建設。
面對外界批評,國發會、財政部今分別於行政院會進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亮點與成果」、「健全政府財政之作為」報告,並於院會後記者會向各界說明。
龔明鑫表示,前瞻到了第三期、去年底為止,實際共用5600多億,其中2757億用在地方,由地方申請、中央來補助,他強調財力越弱的地方獲得補助越高,所有公共建設都按照「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執行,地方政府提出後,必須有配合款,此設計有助地方不亂提、也不會後續造成財政負擔。
龔明鑫說明,但是會有級距,財力非常雄厚的縣市補助比例就比較小,比如台北市財務非常健全,統籌分配款7年拿了4千多億,當然公共建設補助額度就會比較少;但是有些縣市比較窮像苗栗縣等,中央補助款可以達到90%以上,存在這樣的差異。如果地方政府非常積極提出計畫,中央覺得是好建設,也會想辦法落實,可能補助高達80、90%以上。
龔明鑫表示,基本上過去財政較弱的縣市,但亟需公共建設推動,因此利用前瞻來達成地方願望。另一部分是中央政府主辦,落實在地方境內,預算有1119億,此部分相當明顯放在偏鄉,包括台東、屏東、雲林、嘉義、南投、花蓮、宜蘭,離島亦本來就補助很多。
他進一步舉出,離島除外,人均獲配額度超過2萬塊以上的有九個縣市,其中國民黨執政縣市6個,「絕對沒有所謂的藍綠之分」,只要地方有需要、有意願,中央願意幫忙,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把基礎建設做起來,對地方跟國家幫助非常大。
龔明鑫強調,用八年的錢投資前瞻,建設可以用30、40年或更長效益,是個投資,就如買房子付了300萬款,700萬用貸款,不能說它債留20年,應該思考買房子獲得的效益更多。龔說,這七年來淨債務增加4千多億,不僅還光過去的債務,還留下重大建設產生重大效益,「非常值得肯定,不該被汙衊」。
蕭家旗指出,依《公共債務法》規定,不論總預算或特別預算舉借的債務都需納入債限控管,且有法定的還本,中央長期債務債限40.6,目前長期債務實際數比率僅27.2,還有相當空間作為來支用。
除了債務管控,也有強制還本,蕭家旗說明,依同法規定,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5%~6%要編列用於債務還本預算,若稅入執行狀況良好,可以在預算之外增加還本,雖然中央每年都編列還本預算,但實際上也都增加還本,包括108年度增還50億,110年度增還350億,111年度增還540億,債務實質減少5227億,公共債務規範比各國更為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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