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呂文昇因謀殺案件被判死刑,隨著憲法法庭作出死刑釋憲判決後,他申請再審不獲准,認為歷審沒有考量他的再犯及教化可能。本案中,再審程序被認為不合法且無新事實提交,裁定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重點整理如下:
- 呂文昇因死刑釋憲判決後聲請再審,主張判決不符憲法強調的要素。
- 呂文昇聲請再審中強調歷審未考量其再犯與教化的可能性。
- 再審申請程序被指出不合法,因呂以更二審判決作為再審對象。
- 呂的再審要求被認為屬於量刑事項,無新事實或證據,最終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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