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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姓男子工作的網紅餐廳「發愣吃VARMT」在台中市有2家分店,其中位於西區勤美商圈的勤美總店,在Google有4500多則評論、平均4.9顆星,評價高得嚇人。該店為供應各式香辣川味創意拌麵及小吃,內部裝潢走的是文青風,是許多網紅、網美的愛店,網路有多篇食記。

連姓員工向《壹蘋新聞網》投訴,他今年3月1日前往勤美總店上班,月薪為35000元,任職前曾姓老闆向他要身分證影本,表示要投保勞健保,也在LINE群組統計大家的勞健保問題,但直到4月30日晚上,才發現公司根本沒有為他投保勞健保。

連男說,他曾向公司1名股東反映勞健保的事,加上4月份奶奶過世,他向公司請了6.5天的喪假,扣掉例假日,4月共上了15.5天的班,但5月10日發薪竟只有10988元,比3月份少了2萬4千多元,平均每天只有708元,換算成時薪更只有88元,均嚴重低於法定最低薪資規定。

連男出示與曾姓老闆的對話截圖,表示領到薪水後向曾男詢問,曾男怪他「越權」向股東報告勞健保的事;連男則說4月因奶奶過世才會請喪假,並說自己「還走不出來」,曾男卻回他「再把奶奶和家人搬出來 你只會永遠被人瞧不起」、「沒用又沒骨氣的小朋友 替你爸媽感到悲哀」。

 

連姓員工說,他向曾男反映薪資短發,曾男卻訓了他一頓,其中一句(紅框)讓他覺得語帶恐嚇,已報案提告。連男提供
連姓員工說,他向曾男反映薪資短發,曾男卻訓了他一頓,其中一句(紅框)讓他覺得語帶恐嚇,已報案提告。連男提供

針對薪資事宜,曾男回訊「該給的我給了 剩餘勞工局談 我們玩勞基法玩到底」,還說「你是我處理的第3個勞工案件,麻煩你走正當管道向勞工局申訴你的不滿 我會出席並完成與你的切結」。連男說,曾男還語帶恐嚇傳訊說「別再回來 這是我最後忠告 不然你只會更難看」。

連男說,他只不過是曾男的員工,因奶奶過世依規定請喪假,曾男卻扣他薪水,還沒理由把他罵得跟狗一樣,他已於5月13日向勞工局申訴,並向市警二分局報案。

曾姓老闆則表示,未如期加保連男的勞健保是其疏忽,他會依正當程序補繳保費,但連男到職後就一直搧動其他員工不要達成績效規定、破壞公司團結,背後搞各種小動作,針對勞健保也不跟他進行溝通,打電話也不接

針對喪假的部分,曾男說,他完全沒有收到連姓員工親自向他提供訃聞及告知請喪假的日期,連男底薪為基本薪資27470,其他還有全勤、績效獎金等,4月份的薪資是根據連男的打卡紀錄發薪水,也請連拿著打卡表循正當管道向勞工局申訴,他願意出面到勞工局協調,「看要補多少就補多少」,不要一直在背後搞小動作。

 

連男向曾姓老闆反映薪資短發,曾要他向勞工局申訴。連男提供
連男向曾姓老闆反映薪資短發,曾要他向勞工局申訴。連男提供

台中市勞工局表示,本月13日已接獲連男申訴該家餐廳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申訴事項分別為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給付,及未依規投勞健保等,勞工局將盡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

勞工局進一步表示,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祖父母喪亡者,雇主應給予喪假6日,工資照給;連姓勞工請6.5日喪假,多出的半天可以其他假別為之,工資應依勞基法各該假別之給付規定來計給,若雇主未依法給予勞工請假工資,將依法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喪假可以事後檢附相關證明補請,除非另有約定,員工違反工作規定也不能做為扣薪的理由。

連男3月薪水3萬5千多元。連男提供
連男3月薪水3萬5千多元。連男提供

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進一步表示,5月13日接獲申訴當天下午就前往該餐廳實施勞動檢查,該餐廳無法提供資料要求延期,先是延至同月15日,後來又延到22日及23日,該單位均未出席,勞工局今日將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規定,針對該單位拒絕受檢,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鍰。員工可申請勞資爭議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處理。

連男4月只領到10988元,他認為是因為他向股東反映曾姓老闆未幫他投保勞健保,以及請喪休的緣故。連男提供
連男4月只領到10988元,他認為是因為他向股東反映曾姓老闆未幫他投保勞健保,以及請喪休的緣故。連男提供
連男對曾姓老闆提告恐嚇。連男提供
連男對曾姓老闆提告恐嚇。連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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