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王欣逸的哥哥王鳴逸,案發後隨即潛逃,遭桃園地院通緝至今,其餘共犯林致豪、陳露已各判刑16年、1年6月定讞,共犯當中有一名葉姓少年,已獲法院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眾人停手王欣逸仍往死裡打

判決指出,全案起因是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有毒品糾紛,王欣逸、林泓嶸(原名林柏昌)等人居間調解但沒成功,李男仍放話要「處理」葉男還約他見面聊天,葉男認為李男不懷好意,向表姊陳露、陳露的男友林泓嶸與王欣逸、王鳴逸兄弟求助,一夥人決定先發制人教訓李男。

2016年7月21日深夜,王欣逸等人打給李男,佯稱要再次當面協商糾紛,得知李男與3名朋友在桃園市蘆竹區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前,隨即開車帶著傢伙過去,一下車就追打李男等人,其中曲姓少年因右下肢障礙行動不便,跑沒幾步就被眾人追上,林泓嶸率先高舉開山刀往他背部揮砍,曲男跌坐在地後,又被眾人用西瓜刀及好幾支球棒砍擊,整個人向地面傾倒,勉強用手支撐身體。

林泓嶸等人見到曲男已經身受重傷,將刀械放入套袋中,不打算再攻擊並走回超商,唯獨王欣逸留在原地,殺紅了眼的他兇殘地舉起鋁製球棒,朝曲男頭部揮擊1下,導致他完全倒臥在地,王欣逸接著又以1秒1下的頻率夯他頭部4下、身體3下才罷手離去。

曲姓少年被送到醫院前,一度已停止呼吸心跳,醫師診斷出背部有2處10公分以上的深處撕裂傷,甚至可看見內臟,還有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肋骨骨折併大量氣血胸、腹腔內大量出血,雖經急救恢復生命現象,仍重度昏迷狀態,數度轉院救治仍於半年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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