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葉女當時在店家的Google評論貼出4張美甲分離照片,並留言:「做完指甲5天每隻幾乎都分離,有重訓指甲也許無法撐1個月之久,但絕對不是1周內全部分離,不是第一次做指甲也一直有在運動,從來沒有遇過這種問題,有問題告訴美甲師態度也是非常糟,為此給予1星品質負評。」

重訓引發美甲品質爭議

經營美容店的王女認為1星負評及不實言論侵害她的人格權,導致她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障礙症,提告要求葉女撤下貼文並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10萬元。

法官勘驗當時雙方對話,王女詢問:「最近妳有去健身搬重物或有用指尖扣東西嗎?攀岩、衝浪這些運動呢?」葉女回答:「幾乎每支的前面都有點分離了,健身而已,都器材居多應該還好。」

王女又問:「妳做重訓的時間,手指會出力去抓器材嗎?」葉女稱:「出力手指也是碰到手掌,不是器材。」但王女認為:「這樣出力的方式就會造成指甲的磨損和分離。」葉女不悅表示:「妳沒有要補的話沒關係,直接跟我說就可以了。」王女回覆:「我們會免費幫妳補2支,其他的部分會酌收材料費300元,但是我們有義務告知你磨損的原因,不然你補完之後還是不懂為什麼指甲很快又磨損和分離。」葉女不爽還要收錢,回稱:「不用了,謝謝。」隨即給負評。

法官認為紛爭重點在於葉女不滿意店家提供的美甲服務品質與事後解決態度,所以發表評論,就算用字遣詞令店家感到不快,但這評論只是單一消費者的個人經驗感知,其他民眾對此自有評價及選擇,店家不該因為單一顧客對服務不滿,就指摘該名顧客加重誹謗。

依據相關事證,法官認為葉女的留言是具體描自己有運動習慣、個人接受不同美甲店服務,有不同的經驗,有的不會在短期1周內分離、有的則會,而她與店家溝通後,感覺店家態度是糟糕的,這些內容並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因此判決葉女無須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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